沛县法院,针对涉诉信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从抓源头的初信初访为基础,集中处理重点、难点问题,努力构筑“大信访”格局,取得了明显的效果。2003年以来,该院连年被市中院评为优秀文明窗口单位;被省高院评为优秀法院,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江苏省文明单位

抓住重点,是搞好信访工作的根本。在多年的信访工作中,他们发现执行信访在所有信访案件中一直占有很大比例,因此,他们坚持把解决执行信访作为重点抓实抓好。首先,推行执行案件信访听证制度。为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宗旨,保证执行案件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他们在对当前执行工作和执行信访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沛县法院关于实行执行案件信访听证制度的规定》,对每件信访执行案件,逐个问题进行查证,并根据具体情况由执行局局长和裁决庭人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听证。听证时,他们依法采取回避、公开制度,纪检监察人中、信访接待人员逐案监督。执行不力的,督促承办人尽快执行;久执不结的案件,提请局长更换承办人;对于反映案件执行程序和实体错误的,一经查实,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查无实据的,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消除他们的误解,并向其宣讲法律、法规,直至达成共识;发现干警有执法不文明、违法、违纪等问题,及时转纪检监察室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采取听证制度后,执行人员经常下乡走访当事人,由当事人上访转变为“下访”,大大减少了执行案件信访数量。

攻克难点,是搞好信访工作的突破口。上访老户和重点户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难点。为克服难点,他们首先转变对上访老户和重点户的态度。有些法官一提上访老户、重点户就头痛,总觉得这些人是村里“老大难”、“二百五”、“二红砖”,软、硬、刁、憨就是对他们的真实写照。

通过调研,院领导认为,这些人有文化,见识广,人数不多,能量很大,他们中的多数勤劳持家,乐于助人,只要通过耐心说服教育,他们明事理,不纠缠,由“老诰命”转变成“致富王”。胡搅蛮缠,那是极少数。态度的转变,为做好老访户、重点户工作打下前提。其次,他们对每个上访老户和重点户均建立了档案,对处理情况、息诉息访工作、复查听证、稳控措施和下步打算等情况均记入档案。对每个重点户、老户均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同时,集中处理,区别对待,本着解决一个、减少一个,逐步推进。2004年省高院组织全省法院集中处理涉法信访工作,他们以此为契机,迅速行动起来,对上级法院交办的7名重点上访人员进行逐个清理。此外他们还扩大范围,对不在上级法院交办名单之列,但有进京赴省上访苗头的人员进行集中清理。在清理稳控过程中,他们做了大量行之有效、面广量大的工作。首先对每个重点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交谈,了解他们上访的要求和原因,掌握他们近期的思想动态和身体状况,并据此及时有效地做他们的息诉息访工作。在此过程中,2名上访人员当场表示不再上访。对其余人员我们分别情况区别对待,有的及时向上级法院汇报,取得支持,提前办理申诉复查立案;有的与地方有关部门协调沟通,采取措施;对2名上访人进行了精神病鉴定;对无理上访人员,他们与地方政府互相联动,随时掌握动向,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稳控,保证其在重大活动和政治敏感时期不外出。其次,对越级上访人员,只要接到信息,无论是在节假日,还是在工作日,不论白天黑夜,他们都保证及时接回。不让上访人滞留。2003年以来,他们先后去京赴宁接回上访人员20余人次。2005年该院积极配合省法院和市中院办理信访终结案件5件,其中2件已得到彻底解决。

因势利导,及时妥善地处理集体上访。集访案件人员多,影响大,处理难。特别在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处理失当容易激化矛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三年来,他们把集体上访的案件作为信访重大工程进行攻坚。在处理中因人制宜、因案制宜,分别不同的案件、不同的上访人群等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快捷解决集访事件,化解矛盾,控制越级和闹访苗头,把问题和纠纷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据统计,自2003年以来该院共接待集访案件21起、3000余人,均得到妥善有效的处理。2004523,沛县龙固镇前程子村437户矿区农民为矿区塌陷86000元赔偿款,闹得沸沸扬扬,集体到法院上访,情绪非常激动。鉴于这种情形,该院迅速行动,首先,进行正面疏导,向群众释明上访规定,要求他们依法上访,选出代表反映问题,其余人员回去抓好生产和生活,稳定了上访群众的情绪。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1条的规定,当庭裁决:437户农民的执行异议成立,解除对86000元土地补偿款的扣留。至此,一起即将引发的大规模集访事件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