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只有老百姓-记徐州市丰县人民陪审员李正远
作者:刘秋苏 发布时间:2008-09-17 浏览次数:3165
人民陪审员是一份社会工作,不穿法袍,却坐堂审理案件;不是法官,却履行法官职责。而李正远却始终不知疲倦的走在这条没有鲜花和掌声的征途中。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和动力,驱使这位编外法官走得如此执着和从容呢?
法官情缘一线牵
谈到陪审工作,李正远不无动情地感慨道,他与法官有着不可割舍的浓浓情结。小的时侯,从电视上看到庄严的国徽,法官端坐在法庭上,觉得法官是正义的化身。从此,法官这一职业成为他学生时代的梦想。只是因为高考成绩相差几分,他与高等政法学院失之交臂。从师范大学毕业后,当了教师。在安心教学之余,他先后自学了法律大专和本科。他依然延续着他的法官情结,有时甚至把三尺讲台想像成审判台……
就在这时,机会终于来了。2005年初,丰县人民法院在全县范围内选任人民陪审员。作为丰县县委党校讲师的李正远毫不犹豫,毛遂自荐。功夫不负有心人,同年3月,他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揭开了他人生历程中极其光荣而又重要的一页。
此后,他更加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实践。从2005年起他连续3年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终于在2007年顺利通过了司法考试,为陪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痴情陪审匡正义
按时出庭参加审判活动,是对人民陪审员的基本要求。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一个很现实的困难就是如何处理工作和陪审的矛盾。作为党校的讲师,李正远的主业是教学,但他非常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审判活动,争取做到两不误、双促进。为了准时参加审判活动,在与工作冲突时,他尽量予以调课,不能调课的就利用业余时间甚至是晚上补课。3年多来,他共为学生补课60多次。在所参加的审判中,每次他都是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法院。
公平公正的审理案件,是对人民陪审员的一个根本要求。审理案件要靠法律知识,但作为人民陪审员更要靠正义和良心去评判案件。有一起土地纠纷案件,先后历时5年多,经历了从民事诉讼到行政诉讼共5次的审理。去年5月,丰县人民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对这起土地行政案件进行审理。作为该案的人民陪审员,他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与辩论,审查了双方提供的证据。他提出:从法律的角度看,被告提出的超过诉讼期限的观点不成立,建议切实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进行实体审理,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存在诸多的违法之处,应予以撤销。他的这一意见得到了合议庭的重视和采纳。
李正远说,人民和法律赋予了他很大的权力,每一次的审理他都是以自己的“生命”为担保而作出自己的意见,在他参与审理的案件中无一起错案,没有一起被发回重审或改判的案件,这虽然不全是自己的功劳,但他还是觉得欣慰,因为有他的一份功劳和汗水。
清正廉洁无欲求
人民陪审员不仅仅是个光荣的称号,更是一种信任,一种责任。法学界有句谚语:“法官注定是孤独的”。李正远认为,他虽然不是法官,但却有着与法官相同的权利和义务,清正廉洁也应该是对人民陪审员基本的道德要求。
面对各种诱惑,他耐得住寂寞,在金钱、关系和人情面前保持着无欲无求的精神境界。3年多来,他参与审理了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各种类型的案件,始终以法官的要求严于律己,庭外从不单独接触当事人,更没有过接受当事人的任何宴请。
在一起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代理人是李正远的一个高中同学的父亲。他知道李正远参与陪审,就让儿子找到李正远。李正远见同学说明来意后,当即严辞拒绝:“如果叙旧,我欢迎。要是谈案子的话,还是免开尊口了。”见同学板着脸,李正远向他讲了很多的道理,请他相信法律的公正,说只有去收集最有力的证据,才能赢得有利的判决。李正远几乎磨破了嘴皮,但是同学却一点也并不领情,摔门拂袖而去。
在李正远参审的一起案件里,由于他依法办事,不徇私情,得罪了一些亲戚和朋友。李正远感到很无奈,但他坚信法律的天平容不得丝毫倾斜,自己要对得起良心,对得起法律。
甘洒汗水为大家
作为党校的教师,李正远的本职工作一是教学,二是对党员干部进行培训。他始终认为,陪审工作对自己不是负担,而是一个学习的机会,一个向全县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进行法律教育的机会。他十分珍惜参审机会,不仅注意收集整理法律文书,而且每一次审结后,都把典型案例融入到教学工作中,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和社会效果。无论是函授课还是干部的培训,学员对他的课的评价都是“联系实际,生动形象,引人深思”。在平时的生活中,他针对群众对法院的不理解,有意识地向他们介绍司法改革的情况,以案说法,努力消除人们对法院的误解,真正当好了法律的宣传员。
在丰县人民法院所有陪审员中,李正远的参审的数量和质量都是最高的。他平均每月参加开庭要八、九次,多的甚至达到10余次。可以说开庭占去了他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但他甘于“舍小家、为大家”,赢得了法院领导的交口称赞和群众的尊重信赖。
那是冬天的一个早上,李正远的姐姐打电话告诉他在农村的父亲突然大便出血,伴有腹部膨胀、阵发性腹痛,说马上到丰县人民医院治疗。李正远非常焦急,又非常为难,一是为老父的病情担忧,二是他马上要去法院开庭。思索再三,他认为不能让法官和当事人等自己,自己不能缺席审判。在亲情与审判中,他毅然选择了审判。那次,他的父亲被检查出患了直肠癌。老人在丰县县城住院3个多月,尽管近在咫尺,他只抽空去看望过两次,照顾父亲的重担都推给了姐姐,而且每次都是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每每想到这一点,李正远都无奈摇摇头,内疚于心:自己是个不称职的儿子呀!因为这事,在很多人的眼里,李正远似乎是一个没有感情的人,可熟知他的人都知道,李正远是一个非常重情重义的人,他挚爱着自己的父母妻儿,挚爱着党的事业,他只是把这浓浓的情,厚厚的意,深埋于心。
一位伟人说,一个人的价值不在于他得到了什么,而在于他奉献了什么。李正远这样做了。青山常在,绿水常流。他一如既往地跋涉着,为维护正义尽心尽责,让自己的一片丹心闪耀在神圣的陪审事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