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28  (记者  张宽明)人勤春来早。在春节长假后刚上班的几天里,记者在江苏各地法院看到一派繁忙景象,有的在召开司法保增长保民生动员大会,有的在巡回开庭,还有的进厂下乡既送法又调研。江苏省省长罗志军近日评价:在当前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形势下,法院把保增长作为第一要务,主动作为,服务大局的工作效果很好、很及时。

司法如何尽最大努力,去助推经济发展,去保护民生?这是江苏三级法院近一时期共同着力研究的重大课题。春节前,江苏三级法院相继出台了共计上百条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司法应对措施,省高院及12个中院相继成立了金融危机司法应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能是:在司法视野下分析所辖企业面临的各种问题和困境,研究帮助企业平稳度过金融危机的司法政策和应对措施。日前,各领导小组就集中管辖、诉讼保全、企业重整、审判机制等方面进行调研,出台了相关应对措施。

慎之又慎地处理涉破产企业的案件,只要企业有一线生机,职工有一个生计,就要千方百计去争取复活这是江苏三级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形成的共识。无锡市德发印染有限公司原是在收购破产国有企业并带资安置其职工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注册资本1670万元,职工444人。由于经济环境变化致使企业资金周转紧张后停产,债权人申请其破产。与此同时,无锡长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是外商独资企业,负债总额达3亿元,企业职工350人,无锡两级法院先后受理了近50起债权人起诉该公司的诉讼,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其破产。无锡中院面临着各方面的压力,职工来信来访不断,情绪激动,社会矛盾一触即发。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债权人和企业职工的长远利益,无锡中院重点针对两公司继续经营的可能性进行详细调查和论证,推进破产重整程序的顺利进行。法院认为两家企业虽然陷入困境,但都存在企业内部管理正常、技术骨干保留完整、产品存在市场、企业可能获得新的资金注入等有利因素。为此,无锡中院着力推动各方当事人接受重整的方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紧紧依靠无锡市党委政府,协调无锡市10多个相关部门,就两公司的破产重整计划进行集体论证。重整计划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企业复活了,实现了保持增长、保证就业、保障稳定的目的,促进了各方当事人共生共赢。

    预防在先、发现在早、教育在前、处置在稳。这是江苏三级法院在处理弃企逃债案件时的原则。南京中院院长周晖国说,法院的审判工作是防范社会风险、消弭社会纷争、促进社会和谐的助推器。

 针对苏南某市4家外企高管突然集体失踪,合同订单达7亿元的案例,南京中院立即在全市开展了有可能发生弃企逃债的风险排查工作。徐州中院对弃企逃债案件,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有效控制被逃债企业财产;盐城、南通中院在办理各涉企逃债案件中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职工利益,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社会秩序稳定。

    活保全、活查封。这是记者在江苏法院看到的新的司法手段。江苏不少法院对仍在正常经营的企业,尽量采取查封固定资产、允许使用不得转移等方式进行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昆山某公司是一家台资企业,金融风暴让该企业原本宽裕的资金骤然紧张,导致拖欠大量货款,为此引发多达43起诉讼,标的总额高达1368万元。大部分债权人向法院申请保全、查封、冻结该公司财产,以保障自身利益。昆山市法院慎重审查后认为,这些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但不宜盲目采取强硬措施,因该公司仍有一些订单业务和应收款,可以维持生产,法院决定采取活保活封方式,保全该公司固定设备,但不影响该公司正常生产使用,并以企业的应收款担保;法院对其流动性资产不予冻结,但公司则以协议承诺的方式按期以企业收入支付欠款,如还不足以支付,则转让相应应收款。最终,数十家原告在法院的协调下与被告达成和解。

    积极提出司法建议,扶持、引导、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这是江苏三级法院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己任的实际行动。最近,张家港市法院接连受理数起因农村标准型厂房承租企业老板失踪损害村民利益的案件,针对9家企业苗头性事件的分析,向市政府提出了建立联动预警机制、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建立联合维权机制、建立欠薪保障基金四项司法建议。此建议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关注。据统计,近两年江苏三级法院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和谐,先后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了355份调查报告与司法建议。

    江苏各级法院围绕第一要务,强化第一责任,通过审判激活生产力,数以千计的金融纠纷、债务纠纷、房地产纠纷、企业破产重组等案件得到妥善处理,一大批企业通过重整程序获得新生。

 

20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