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11日电(记者王烨捷 崔丽)1988年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江苏省首次出现非国有、集体性质企业破产总数超过国有集体企业破产总数。今天上午,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重点披露了江苏法院去年民商事案件审理情况。

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影响,去年江苏民商事案件增幅明显。江苏省法院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496327件,同比增长32.53%。破产案件涉及的债权数额和企业职工人数大幅增加,民营企业破产比例明显加大。

公丕祥说,2008年,江苏省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所申报的金额债权共计134.7亿元,是2007年的5.3倍,审结案件共涉及企业职工23.5万人,是2007年的2.51倍。

    不仅如此,从破产案件的涉案企业来看,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分别为93件和58件,各类有限责任公司、外资企业等共计169件。公丕祥说,江苏省首次出现非国有、集体性质企业破产总数超过国有集体企业破产总数,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更加严重。

    2009-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