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法院分析在校生犯罪原因并提出对策
作者:逸轩 发布时间:2009-03-13 浏览次数:930
最近,我市未成年人犯罪现象愈显突出,其中,在校学生犯罪率有所增高。近两年来,我院审理了多起涉及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案件,如果不采取措施加以预防和教育,在校生犯罪很有可能发展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在校生犯罪原因分析
1、学校方面的原因。
在本市犯罪的在校生中,学校管理的缺失起了很大的负面作用。一些学校仍一味追求高升学率,教师平时很少注重对学生道德、法律方面的教育,许多学校所开设的法律课程往往被文化课所挤压、侵占,成了摆设,使得在校学生缺乏必要的法制教育,思想品德教育,个别未成年人因此不知法、不守法,极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如我院审理的一起某在校学生强奸案,由于该生不懂得与幼女自愿发生性关系也是触犯刑法的,故其实施了强奸行为,最终受到法律的惩处。
2、家庭方面的原因。
在本院受理的几起在校生犯罪案件中,不乏家境殷实的学生,可他(她)们的行为却让人难以理解。如我院受理的一起案件中,某在校女学生在其并非缺钱的情况下,介绍卖淫女卖淫,同时自己卖淫从中获利,单纯从物质需求角度已不能解释上述案件。可以说,家庭道德教育的缺失起了很大的作用。很多家长平时过度溺爱子女,对子女的不良行为从未加以制止和教育,放纵孩子,一味依赖学校进行管教,出事后才后悔莫及。其结果使子女心理畸变,对社会、人生产生戒备、怀疑甚至完全排斥的心理,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十分不利。
3、在校生自身方面的原因。
16、17岁年龄段的在校生有其特殊的心理与生理特点,这个时期的在校学生处在青春期,自控能力比较差,容易冲动,而且其道德观念尚未成熟,判别是非的能力也不强,且部分在校生缺乏法制观念,缺乏自制力,极易采用非法手段来实现自己的目的。如我市某校一起聚众斗殴案中,两位女生仅仅因为一句口头上的纠纷,便各自纠集一大帮人摆场子,打群架,造成了恶劣影响。
二、预防在校生犯罪对策分析
1、强化学校教育管理力度。最主要的就是要强化学校、教师对在校生的教育力度上,许多在校生尤其是职校的学生之所以经常触犯法律甚至受到刑罚的处罚,很大程度上与学校、教师的管理力度不够有关,建议学校延长基本法律课程的课时,保质保量上好法律课程,让在校生了解与他们有关的相关法律法规。
2、进一步强化家庭的监管力度。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教师,其言行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因此,家长应加大对孩子的家庭教育力度,认真履行好监管职责,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对孩子应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爱心,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密切掌握孩子的思想动态,并予以正确引导,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同时,家长应积极监督孩子接触的大众媒介、生活的社会环境,对孩子交友应积极引导,认真甑别,防止受有不良习气朋友的影响。
3、建立预防在校生犯罪的防控机制。需公、检、法及社会各界力量的投入,形成多方合力。公安机关应加大对教唆在校生犯罪的教唆犯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净化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社会不良场所;检察机关应注重对微罪免予起诉的在校生的教育挽救力度,预防他们再犯;我院则针对已经起诉的在校生,采用圆桌审判方式,寓审判与教育一体,同时对已受处罚的在校学生进行的回访,不仅对他(她)们起到进一步关心、教育的作用,而且通过与学校的座谈,也能够了解其他在校学生最近的思想动态,并对相关学生进行预防式教育。建议公、检、法及其他相关执法部门能够形成对学生的法制教育联动,定期轮流送法进学校,给在校学生建立起一个铜墙铁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