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纠纷审理的五点经验
作者:高淳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3-20 浏览次数:1020
相邻关系纠纷具有当事人之间积怨较深、调解难度较大等特点,一直是法院民事审判实现案结事了所遇到的一大难点。近年来,高淳法院针对该类纠纷的特点,对已审结的案件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总结出五项经验,通过确定解决纠纷的“衡平”支点,保证了上述纠纷的妥善解决。
一是现场勘验、实地查看要做到。相邻关系纠纷大多与建筑物等不动产有关,仅据当事人陈述和照片很难分清是非曲直。法官必须进行实地勘验,画出平面图,积极与当事人及周围群众进行交流,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对引发纠纷的现象、起因、矛盾的焦点有全盘了解,才能迅速厘清事实。
二是善良习俗、风土人情要尊重。在不违背法律原则的前提下,对善良的风俗习惯予以重视,尊重人民群众多年形成的滴水、散水、采光和巷道使用等习惯,融情理于法律,尽量使案件的处理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常理,平衡好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三是情法教育、调解工作要到位。由于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多是小事积怨引发,当事人诉前对立情绪比较严重,应先做好道德情感等教育疏导工作,让当事人尊重、理解和容忍相邻;同时加大调解力度,尽量利用每一个有利时机进行情理、法律教育,尤其是抓住庭前调解时机,及早帮助当事人解开矛盾的症结,缓和对立情绪,尽量避免开庭审理,以防激化矛盾。
四是沟通交流、支持配合要重视。可与村委会、镇司法所等部门建立相应的联动机制,立案后及时与村委会交流了解争议过程,调解时邀请联合村委会及司法所同志共同参与,形成在法庭主导下,多方合作、及时沟通、密切配合的纠纷解决机制,共同妥善处理纠纷。
五是案结事了、促进和谐要注重。相邻关系案件的当事人多为多年老邻居,甚至有些还具有亲属关系,真正解决纠纷、促进邻里团结和睦最为重要。但调解无效时,也应依法及时公正判决,避免矛盾进一步扩大。在判决时要做好答疑解惑工作,注意执行的可操作性,将审判与普法教育相结合,确保当事人服判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