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初,镇江市京口法院将2009年确定为“和谐司法推进年”。全院干警围绕“和谐司法推进年”主题活动,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从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入手,大力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倾尽真情和耐心,春风化雨般演绎和谐动人的故事。1至4月,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81.7%,列全市法院首位。

六名农民工露出笑容

2009年春节前,镇江市某私营企业的六名农民工,因单位经营亏本,老板王某躲债下落不明,在追索工资无门的情况下,向京口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因王某下落不明,完全可以依法公告送达,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但是,承办法官想到是,如果就案办案,不但时间拖得很长,而且判决的执行也是个问题,不能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更有可能会引发矛盾的激化。为此,承办法官决定尽力调解结案,妥善化解矛盾,最大程度地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以及时兑现。由于王某因欠债一直躲避在外,承办法官五次上门做王某父母及哥哥的工作,告知他们王某若不履行相应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耐心说服,王某的父母及哥哥在王某依旧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同意帮王某垫付员工的工资,六名员工撤回诉讼。春节返乡前,六名员工领到了全年的薪水,都露出笑容。法院的耐心细致工作,化解了双方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点燃父子间泯灭的亲情

57岁的朱先生与儿子朱甲因32万元的房屋拆迁款的归属问题产生矛盾,于20091月向法院起诉,要求儿子朱甲返还拆迁款。朱甲申请法庭追加其弟朱乙作为第三人一并解决纠纷。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朱先生又以儿子朱甲、朱乙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将两个儿子告上了法庭。

考虑到该案系因家庭纠纷引发的亲情官司,先生年老体弱,有病无钱治疗,主审法官查清情况后,采取多渠道疏导方式,发动居委会、当事人的亲戚同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用“虎毒不食子”、“百善孝为先”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对父子进行劝和,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重燃父子间的亲情,父子三人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朱甲将所住房屋转归父亲先生所有,并给付父亲2.5万元,给付弟朱乙7万元;朱甲、朱乙军每月分别给付父亲赡养费330元和200元。一家人重归于好。

因房屋拆迁补偿款产出矛盾,父子相继闹出财产返还和赡养的亲情连环官司,在法院的倾情调解下,得以妥善化解,保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创新机制强调解促和谐

京口法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真正把服判息诉、案结事了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硬道理”,把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法院工作成效的“硬标准”,创新了“三链式”调解、案件速裁、合力调解、多元纠纷解决四项新机制,预防和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该院实行对每一个案件进行“三链式”调解,即案件受理后,先由法官助理进行庭前调解,随后是法官庭中调解;对不宜当庭宣判的,法官助理庭后再调解;凡当事人同意放弃答辩期,自愿提前进行开庭或调解的案件均作为“速裁”案件,在立案时即询问原告案件的争议焦点,先做好原告的调解工作;送达时询问被告纠纷发生的原因及对原告起诉的想法,再做被告的调解工作;对于一些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双方矛盾激化的案件,邀请原、被告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调解主任、当地有名望的长者及亲朋好友协助法院做好双方当事人工作,对于涉及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的案件,则邀请工会、妇联、团委、残联等人民团体派员参与调解,促使案件调解的顺利完成。此外,该院还大力加强“诉讼对接”工作,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今年年初,率先在院本部和谏壁人民法庭分别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选派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参与案件调解工作,旨在通过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减少案件进入诉讼渠道,减轻法院的审判工作压力。从目前运转的情况来看,效果比较明显,20%左右的案件在诉前即得到了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