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春风映民生-无锡南长法院扬名法庭司法为民工作纪实
作者:方华 何英 发布时间:2009-06-02 浏览次数:2615
无锡南长法院扬名法庭以百姓的满意为矢志不渝的司法追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服务园区和社区,方便当事人诉讼,尽显“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赤诚本色。近年来,先后荣获巾帼示范岗、“三项承诺”先进法庭、五一示范岗、规范执法示范点等多项荣誉。
心系大局 司法助力企业
扬名法庭在金融危机下改进服务方式、延伸服务职能,主动走访企业,通过发放“暖企服务卡”、“反馈单”等实招畅通企意表达渠道,了解企业现实的司法需求,以便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某航空设备有限公司2003年落户于扬名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由于其纳税销售额未达到预期目标,其出租方某工贸公司诉讼至扬名法庭,主张判令航空设备有限公司迁出,支付租金及使用费。航空设备公司面对这一诉请,面露难色,表示航空轮胎翻修属高科技的长期投资项目,短期内很难盈利。若搬迁《维修许可证》就要作废,而该证需经过3年试验审查时间才能取得。航空设备有限公司已与多家航空公司签订了供应合同,一旦停产,国际、东方、南方三大航空公司将有200余架飞机停飞,影响非常深远。
承办法官面对这一特殊行业的纠纷,着眼于大局,灵活地依托社会大调解格局,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合力解决貌似棘手的司法难题。承办法官委托园区管委会在维持航空设备公司现有地块的前提下,为工贸公司另觅他处,有效地解决了双方的地块之争,挽救了航空设备公司。承办法官表示:“在金融危机下,法官应利用自身的特殊身份充当“润滑剂”,实现双赢的结果。”
扬名法庭不断丰富调解手法,通过上门调解、委托调解、电话调解、电子邮件调解等多元化调解方式,实现涉企案件的调撤率接近75%。
便民利民 筑牢民心工程
扬名法庭充分利用贴近社区的资源,发挥巡回审判、社区调解点、委托调解三项制度优势,借力于基层社区的力量,真正使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2008年8月,杨丽(化名)起诉与下落不明6年之久的丈夫张军(化名)离婚,承办法官多方打听后了解到张军有一个亲戚在锡山区东北塘,承办法官大海捞针地在东北塘村委的名单中逐一排查,终于找到张军的亲戚,顺藤摸瓜地得知张军因吸毒被劳教的现状。扬名法庭巡回至劳教所审判,调解了原本难离的婚,解了当事人的心头大患。杨丽喜出望外地表示:“拖延了6年才诉请离婚就是怕找不到人离不了婚,没想到法庭替我找到了音讯全无的丈夫。”
扬名法庭庭长何英感慨:“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办案,很多貌似棘手的问题都会奇迹般地迎刃而解。”
扬名法庭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对诉讼能力差及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残疾人主动上门立案、上门开庭,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扬名法庭收到八旬老夫妇状告自己四个儿女赡养费纠纷的诉状。但来立案的并不是其本人,诉状上的签名也并非原告的笔迹,这引起了立案人员的警觉。经询问了解到,两位老人现居住在扬名敬老院内,行动不便,因有的子女不愿支付赡养费,故委托他人前来起诉。为了了解起诉是否是两位老人的真实意思以及他们的近况,法庭立即派员实地探访两位老人,与他们零距离对话,深入了解案情的原委。老人意外地表示:“没想到法庭会上门立案,原本还担心委托立案的人没法正确表达我们的意思,这下好了,可以好好说说清楚了。”
倾心为民 为死缓犯找个家
扬名法庭以“知百姓冷暖,办为民实事”为工作主旨,不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由表及里地一揽子全部解决,不留任何隐患。
张为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2004年3月刑满释放,无处安身遂与父母合住。07年结婚后,张为夫妇因生活琐事与父母产生矛盾,且事态不断升级直至08年6月发生恶性扭打事件。张为的胞弟张辉顾全大局地与哥哥张为“置换”,自己与父母同住。不料,气急败坏的父母随后将所住房屋出卖,导致张辉无家可归。张辉遂起诉至扬名法庭,要求张为迁出自己的房屋,将房屋返还。
该案乍看是一起简单的占有物返还纠纷,其实案件背后的隐患重重。张为的户籍被父母迁至新址,至张为妻子无法办理失业金,张为无法申请廉租房。张为的妻子怀胎十月,即将临产。张为再三流露出对父母无情的绝望,甚至表态要与父母同归于尽。
承办法官一方面稳住张为的情绪,化解其对弟弟的敌对心理。另一方面委托无锡市金星街道大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等部门调解,联合社会力量将张为的户口暂迁至张辉的房屋内;为张为孩子申报新生儿户口;申请最低保障和廉租房。张为对扬名法庭全面、到位的工作喜出望外,声音震颤地表示:“我没有想到一个刑满释放人员还能得到社会那么多的关爱,谢谢法院,真的谢谢!我一定要好好做人才能对得起你们的工作。”
扬名法庭通过委托调解新模式,着力解决关乎百姓生活的现实困难,密切了法官与群众的关系,增强了司法的亲和力,圆满、负责地一揽子解决所有的后顾之忧,还百姓一个安心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