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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苏州破产法庭正式成立。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亚平为苏州破产法庭揭牌。苏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美健主持揭牌仪式,部分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上海破产法庭、南京破产法庭负责人,市检察院、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等22家市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苏州大学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

设立苏州破产法庭,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苏州破产法庭管辖以下四类破产案件:一、苏州市辖区内地(市)级以上(含本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二、前述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的衍生诉讼案件;三、苏州市辖区内跨境破产案件、上市公司破产案件,以及其他有重大影响的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四、其他依法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

徐美健书记在主持苏州破产法庭揭牌仪式时指出,苏州破产审判工作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地发挥破产制度在企业优胜劣汰、资源优化配置、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提升企业破产处置便利化水平,为苏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市委政法委也将加强统筹协调和支持指导,为打造破产审判苏州名片,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走在最前列作出应有贡献。

李亚平市长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苏州法院破产审判涌现了一批典型案例和好经验好做法,在“执转破”等领域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全市法院要以破产法庭的成立为新起点,更加充分地发挥破产审判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为苏州加快推进转型升级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关心法院的破产审判工作,为高标准建设破产法庭提供强有力支持。市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统筹协调、闭环运作的工作格局,为苏州全面夺取“双胜利”,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揭牌仪式上,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清宇宣读最高法院分管领导的批示,省法院民二庭庭长李红建宣读关于成立苏州破产法庭的批复。苏州破产法庭相关负责人汇报演示破产案件管理系统,苏州破产法庭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举行集体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