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社会管理创新”作为政法系统三项重点工作之一被提出,各级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脚步也逐渐加快。

 

近年来,苏州相城法院明确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切入点,立足审判职能,能动服务大局,做到延伸广度、拓展深度、加大精度,主动融入社会管理创新的广阔天地。

 

延伸广度  多方位服务发展大局

 

“法院对《条例》实施对我区影响的分析很及时很全面又很客观,提出的应对措施和建议很有针对性和操作性。请蒋区长牵头组织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认真分析消化一次,提出适合我区实际情况的思路和操作办法。”时任区长、现任区委书记曹后灵于20113月对相城法院《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实施对我区影响的分析报告》作出批示。

 

2011年以来,该院紧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新征收条例实施、在高铁新城和苏相合作区设立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站、为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步伐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等热点、难点、盲点问题,陆续出台多个实施意见,不断明确法院服务大局工作的方向、目标和具体举措。

 

在履行审判职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同时,法官们还通过对个案的剖析和对日常审执工作的研判,密切关注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当事人通过诉讼规避限购令政策、土地流转纠纷增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刑事犯罪、危险驾驶案件呈现“三多”等现象进行归纳,撰写出情况反映和司法建议,向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建言献策,多次得到领导批示肯定。

 

该院分别与区劳动仲裁院、总工会、台商协会和交巡警大队、保险公司、房产协会等建立了涉及劳动争议类案件、“道赔”案件、房产类案件等类案的联动处置机制,并在全部十个乡镇、街道和部分社区、村设立了“和谐共建”联系点,联合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和基层组织的力量,发挥各自的特长优势,妥善化解疑难复杂案件,提高相关案件的处置效率和社会效果。

 

联动机制自2009年以来逐步建立完善,经过几年的运行,今年法院劳动争议收案数比去年同期下降23.86%,而“道赔”案件调处成功率同比提高10.35%,去年底更是仅用一天时间调结了一起公安部督办的“道赔”案件。

 

今年3月,80多岁的王老太和两个儿子因“四世同堂”多分得一套拆迁安置房,但因两个儿子都符合条件,理论上都可以分得该房,三人对安置房的权属产生了争议。当事人所在的漕湖社区多次调解未果之下,由社区联络员向“和谐共建”单位——法院打来了求助电话。

 

得知纠纷发生后,法院分管副院长和民一庭庭长专程来到社区开展诉前调解。因两兄弟为赡养父母之事素有积怨,在充分听取社区干部的意见后,法官随即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背靠背调解,耐心真诚地进行感情疏导和法律释明,把握法理和情理的最佳结合点,引导当事人对老人的赡养和该套安置房的归属问题最终达成一致,并当场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快速化解了该起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拆迁安置纠纷。

 

拓展深度  多举措帮扶小微企业

 

4月底,某印务公司在法官的调解下撤回起诉,放弃了冻结被告某光电公司银行账户的申请,光电公司也在10天之内归还了拖欠的8万多元货款,从而避免在银行留下不良信用记录。

 

514日,经过多次调解,上海一家涂料生产企业与合作长达八年的相城本地某企业不仅分别撤回了之前的起诉和反诉,还另行签订了一份长期采购合同,实现了双方的互利共赢。

 

针对辖区内小微企业占比72%以上的实际和近年来该类企业面临的严峻经济形势,该院于2月初出台《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立足狠抓服务、加强扶持、突出重点、能动司法四个方面,坚持审理案件与预防矛盾相结合,通过开辟绿色通道、灵活运用“桥梁调解法”、谨慎适用诉讼保全、严打危害企业犯罪等措施,对小微企业开展“量身定制”的司法服务,帮助小微企业度过难关、持续发展。

 

《意见》实施至今,该院共审结涉小微企业的案件229件,调解撤诉率达82.53%。区委曹后灵书记批示:“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能有效促进社会和谐”。

 

为从源头上帮助小微企业完善经营管理、防范法律风险,相城法院深入开展“倾听企业呼声,服务企业发展”、“送法进企业、现场解难题”等活动,积极参与2号轨道交通建设拆迁工程协调,自觉为高铁公司、江南高纤、罗普斯金等重点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和指导意见。建立中小企业动态监测机制,对频繁陷入纠纷的企业发放防范经营风险提示,有效减少矛盾纠纷产生。

 

通过开展“真情服务群众,共沐司法阳光”系列法律咨询暨宣传活动,法官们深入蠡口家具城、中翔小商品市场等中小微企业聚集地以走访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专项调研,先后形成了《关于依法保障金融安全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调研报告》、《关于涉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调研报告》、《民营企业经营活动常见法律问题》等系列调研成果,发出十余条司法建议,为帮扶小微企业走出困境提供了理论基础、经验总结和措施对策。

 

加大精度  多角度做优涉少审判

 

“感谢法官给小东一次机会,我们一定督促他好好接受矫正,遵守法律,决不辜负你们的好意!”

去年国庆节期间,16岁的小东(化名)驾驶二轮摩托车带大伯去买衣服,在非机动车道内,他不小心将一位行人阿姨撞成重伤,因未取得驾照等原因,他被以交通肇事罪起诉到法院。

 

小东来自安徽,自幼丧父、母亲改嫁,与姐姐在叔伯们的接济下相依为命。去年6月,他初中毕业后投奔在苏州打工的大伯,在厂里打零工,谁知刚来不到四个月就面临着刑事处罚。

 

考虑到小东是过失犯罪、且是偶犯,法官告诉他的家人,如果能积极赔偿并得到被害人亲属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在法官的协调下,小东叔伯们东拼西凑,赔偿给阿姨96000元,并得到了阿姨夫妇的谅解。

 

经过向监护人和司法所、派出所等详细了解情况,进行审前调查后,法官综合小东的犯罪性质情节、主客观原因、犯罪时的年龄、悔罪表现等,决定对他适用缓刑,并与其老家安徽滁州和暂住地的两个司法所都进行了联系。最终,为了方便家人照顾和保证矫正效果,法官和小东家人选择在本地进行矫正,目前效果良好。

 

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以来,相城法院外地籍未成年被告人占未成年罪犯的95.12%。为此,该院坚持本地外地同等对待,严格执行量刑规范指导意见,保证量刑适当;严格执行“三分开”诉审制度,维护外地籍未成年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全面落实审前调查、全程教育和跟踪帮教机制,为外地籍未成年犯选择最佳的刑罚方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外地籍未成年人犯罪。

 

小姜和小朱两个男孩抢劫小卖部沈大爷致其重伤一案中,两人都缺少父母的关爱,打工又觉得不划算,于是凑到一起抢劫。沈大爷的生活原本就很困难,受伤后又需要医疗费,但二人的父母根本拿不出钱来赔偿。

 

承办法官和人民陪审员邱阿姨一方面积极做好沈大爷的工作,一方面联系区民政局长、乡镇镇长等,争取到5000元救助基金,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刑事和解,依法对二人减轻处罚。

 

两个孩子深情地说:“我们以前不懂法,也没人管,只知道没钱用就去抢,根本没想过靠自己的双手生活。法官和邱奶奶比爸妈还好,又帮我们争取减刑,以后我们一定好好改造!”

 

经过大量案件的审理,法官们深知,青少年犯罪问题的解决根本不在惩罚而在于预防。因此,她们在案件审理之外广泛开展院校共建、法制讲座、编撰杂志、自编自演情景剧、组织旁听庭审、模拟法庭等青少年犯罪预防和维权法制宣教活动。

 

此外,法官们还与看守所、社区等共同开展“携手关爱、回访教育”共建活动,定期对未成年犯进行回访教育,帮助认真改造,重塑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该院共对4名未成年罪犯进行了犯罪记录封存,矫正机构和家长普遍反映经过改造的孩子不仅遵纪守法,对将来的生活充满信心,也更加懂得回报来自家庭和社会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