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能手孙明的“三字经”
作者:陈黎笋 发布时间:2012-05-17 浏览次数:1008
亭湖法院伍佑法庭副庭长孙明,是出了名的调解能手。向其讨教调解经验,孙庭长笑着说:“做好调解工作不外乎三个字‘法、情、理’,念好这三字经,许多问题就能迎刃而解”。
看似平常的三个字,就能使近2000件纠纷化干戈为玉帛?笔者决定前往伍佑法庭一探究竟。
3月20日,春寒料峭。伍佑法庭调解室里正在调解一起离婚案件。
原、被告系步凤镇红升村的一对夫妻,结婚三十余年,生有一儿一女,年近六十却要对簿公堂。孙明进入调解室后,原被告都有点紧张,显然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大场面。
孙庭长用地道的盐城方言道:“少年夫妻老来伴,什么事情非要闹到法庭来啊?”
原告柏奶奶说:“我要求离婚,这日子没法过。我一人在外地打工,已与孙老爹分居七年”。被告孙老爹忙称:“这么大年纪了,伢子都这么大了,丑死了,坚决不同意离婚”。
原被告双方在孙明的主持下,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各自的理由。由于双方都是农民,没什么文化,讲起话来也是絮絮叨叨地没个重点。孙明耐心地听他们讲完后,心里有了谱,决定组织双方分别调解。
在休息的空当,孙明对我说:“听得出来吗,老太太心中有个心结没打开,这个案件调结很有希望”。原来,他在与双方当事人谈话后,已迅速地抽丝剥茧,找出了事情的症结所在。
孙明让孙老爹和其他旁听人员到另一个房间等候,然后与柏奶奶继续拉起了家常。孙庭长的耐心劝导让柏奶奶禁不住哭诉着道出了事情的缘由:七年前的一次家庭聚会中,孙老爹因为家庭琐事当着众人的面打了柏奶奶,为此她觉得在众乡亲面前丢子面子,便一气之下出远门打工。这么多年,她想回家,但又怕别人笑话。
孙明向孙老爹提及此事,孙老爹说:“我就知道她是为这个事,已经做了,怎么办啊?”交谈中,看得出来孙老爹也对当时自己冲动的一巴掌,把妻子打得离家出走这么多年的事情很后悔,尽管村组、家人也做了很多工作,但双方就是不肯低下这个头。
与此同时,孙明让柏奶奶的儿子、女儿一大家子人做工作,借助家庭亲情,劝导柏奶奶。
趁着双方都敞开心胸时,孙明讲明了有关法律,劝他们换位思考,多想想对方的难处,并引入了情理风俗,一席话让孙老爹连连点头,说“主,俺给法官做,我给她赔礼!” 孙老爹接着回忆起辛酸往事,谈及生活的艰辛,一声长长的感叹道:“唉,现如今生活变好时,老伴却要离婚。是我做得不对,我给你道歉,老太婆,我们回家去!”小孙子此时也紧跟着叫了一声,“奶奶,我们回家去!”柏奶奶抹着眼泪,点头答应了。
七年的心结终于解开,一大家子其乐融融地坐上女婿新买的面包车回家了。
与孙老爹一家挥手作别后,孙明告诉笔者,农村基层法庭受理的案件,很多时候都表现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但这就是农村老百姓的平凡生活。处理好这些纠纷,除了法律规范外,更重要的是要以道德、情理相维系,才更利于感情的修复。
一起小小的案件,较好地阐述了“法、情、理”三字。“法”,即以法律为依据,查清事实,抓住症结;“情”即以人为本,情感通融;“理”即巧借外力,明晰事理。正是靠着这三字经,孙明扎根基层法庭十三年,审结近3000件案件,调撤率高达80%以上,没有发生一起当事人上访、缠讼的现象,连续三年被市中院评为“全市十大调解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