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以残疾为理由违法搭建
作者:商东 发布时间:2006-11-07 浏览次数:3331
本网常州讯:常州市居民易某,以自身残疾、行动不便为理由,在自家院内违法搭建一房屋作为生活之用,11月6日,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迁。
残疾人易某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其院内违法搭建一房屋当厨房用,不仅影响邻居的安全,而且影响邻居的日常生活。当邻居向易某指出,希望他改正时。易某不是置之不理就是大吵一番,并且说,我是残疾人,应该得到照顾。当易某被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判决其限期拆除时,易某还心存侥幸地说,法院对我这个残疾人的房屋总不会强制拆迁吧。当执行法官一次又一次上门做工作时,他还找各种理由拖延不拆。然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当法官前来实施强制拆迁时,易某终于明白法律不是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