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进一步推进法院廉政建设,今年以来,丰县法院采取了预警在前,防患于未然的措施,推行了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制度,增强了干警廉洁自律意识,收到了明显效果。

一是明确廉政监督卡的内容。该院围绕干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在廉政监督卡上列出了8项违规行为,由当事人对法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是否有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结案前由当事人填写确认意见签字后收回。二是明确廉政监督卡发放管理。在立案阶段由立庭庭负责将廉政监督卡发放给原告,并由原告在送达回证上签收;在审执阶段,由各业务庭内勤负责告知当事人监督卡内容,并由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三是明确告知当事人监督方式。当事人可以直接将监督卡交到业务庭,由业务庭在两日内转交监察室,还可通过该院设立的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举报信箱对法官的不廉洁行为进行举报。四是明确监察室监督职责。要求监察室对监督卡的发放工作负责全面检查,凡送达回证未当事人签收的,未按时转送监督卡的,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对责任人进行纪律和经济等方面的处罚。

通过落实廉政监督卡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确保案件能公平、公正审理和法院队伍廉洁自律,促进全院案件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