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中院组织初任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
发布时间:2005-04-27 浏览次数:1465
本网镇江讯:为保证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在5月1日正式实施,镇江中院于4月15日至4月17日举办了全市初任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班。此次培训班共有68名初任人民陪审员参加,他们来自全市各行各业,年龄最大的60岁,最小的25岁。培训期间,这些初任人民陪审员学习了刑法、刑诉法、民商法、民诉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的基础理论及运用,学习了法制史及法官职业道德和法律思维,观摩了一起民事案件的庭审,进行了综合测试,收到明显效果,为初任人民陪审员5月1日上岗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文章出处: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