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4月25日,徐州市庞庄煤矿退休工人彭贵安将一面上书“执法如山,匡扶正义”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专程送到泉山法院,对法院公正执法、司法为民,快速高效审结其子人身伤害案,维护普通老百姓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彭贵安系庞庄煤矿的退休工人。2004年3月5日晚,徐州交通运输管理处执法人员在三环北路检查河南万里运输公司半挂车时,因被检车辆驾驶员将车停在行车道上,致使彭贵安之子彭虎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与半挂车尾部相撞,造成彭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彭贵安因与公安机关的责任认定意见不一致,找徐州交通运输管理处因工作人员言辞不当,使其感情受到了伤害,遂产生了“官官相护”的想法。2004年12月26日,彭贵安老汉就人身损害赔偿将徐州交通运输管理处告上了法院。该院受理后,承办人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着重打消原告的顾虑,同时对被告在本案中的法律责任也从保持稳定的角度耐心地做工作,让双方对案件有正确的认识。经过4次庭审,最终判决被告给付原告赔偿金26万余元。
  4月25日,在承办人的积极努力下,使原告顺利拿到了上述赔偿款。原告彭贵安激动地说:“是你们的公正审判让我及时拿到了赔偿款,让我从丧子之痛中摆脱出来,我衷心地感谢法官、感谢泉山法院。”

        

文章出处: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