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后结婚基础不牢 为退礼金竟持刀杀妻
作者:谢天德 陈艾 发布时间:2007-11-02 浏览次数:1220
本网盐城讯:近日,江苏省阜宁法院宣判了一起网络婚姻引发的故意杀人(未遂)案,被告人陈某因向其妻索要恋爱期间所用去的九千元钱而持刀杀妻,后因他人阻止而杀人未遂,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案件宣判后,被告人陈某为自己一时的冲动行为后悔不已。
被告人陈某本在深圳某酒店做厨师,2005年5月份通过网络聊天与在苏州打工的胡某相识,双方认识后,通过连续多天的视频聊天,感情升温很快,2006年8月陈某即辞掉工作来到苏州与胡某相会,并带胡某到陈某的海南省的老家领取了结婚证。期间,陈某给付胡某九千元人民币作为礼金。婚后二人一同在苏州居住打工。后因胡某比较喜欢上网,再加上双方对彼此个性了解不多,婚后二人常发生争吵,2006年年底胡某提出要与陈某离婚并回到娘家居住,陈某认为自己为了胡某而将很好的一份工作辞掉,在金钱上又投入很多,即通过电话向胡某提出如果胡某要离婚必须退还婚前所收礼金九千元,胡某未予理睬,陈某即产生了如果胡某不还钱就将胡某杀死的念头。
阜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未遂)。据此,该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