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115,丹阳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郝斌等三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刑罚处罚。

今年20岁的郝斌系丹阳某派出所联防队员,平时与一帮无业青年玩在一起,没少惹事非。今年1月中旬,其与同是20岁的邵某因得罪了一帮“小混混”,被对方关押起来,郝斌腿部被砍两刀,对方还抢走了其手机并索取了其1000元钱。118日晚,郝斌、邵某、朱某(18)等人经过预谋,决定用同样的方法报复先前关押殴打自己的耿某、岳某(两人均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等人。119日晚9许,郝斌等人将岳某从鑫阳网吧带走,先后将其关押至丹阳市云阳镇某旅馆和界牌镇某浴室,期间岳某被关在房间和押到空旷处被郝斌等人殴打,且被对方以讨要手机和被砍伤需支付医药费等为由,向其本人和其母亲索要人民币一万元。120日晚8许,岳某的母亲拿钱“赎”儿子时,邵某等人被接岳某母亲报警电话赶到的民警当场抓获,之后郝斌、朱某先后归案。岳某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达20余小时,经法医鉴定,其损伤属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