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9,省法院下发通知,决定首次对全省各级法院开展公众满意度专项调查。调查由省法院委托国家权威的民意调查机构组织实施,采用随机抽样问卷调查的方式。

  据了解,调查内容包括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公开、司法便民、司法公信、工作作风、队伍形象、依法服务大局等。通知指出,各级法院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这项工作的正常进行,要确保其独立完成调查。

  从今年起,公众满意度调查每年度开展一次,调查结束后,由调查机构形成对各市中级法院和各基层法院的评价结果。(刘坤沈峥嵘 程力沛)

 

    (200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