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法院妥处企业主外逃纠纷案件 徐州鼓楼区委拨专款解法院信访难题
作者:转载《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08-11-10 浏览次数:2979
本报讯 日前,江苏省南通市委书记罗一民对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处置部分企业主外逃引发的群体性纠纷作出批示:“中院措施得力,建议可行,望有关各方合力做好工作。”南通市委政法委书记陈斌也充分肯定法院的做法,并要求两级法院要充分运用司法审判手段,力保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近期以来,南通法院受理了大量因企业主外逃引发的群体性纠纷案件,引起南通中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南通中院积极主动地应对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形势,于今年8月出台《服务中小企业融资难十二条意见》,努力为地方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意见》明确:在立案环节上,建立诉讼快速通道,依法对中小企业进行诉讼立案指导,提供快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在保全措施中,采用就地扣押、提供保证等手段,限制流转而不限制其生产;净化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环境,切实加强对非法高利贷活动的民事制裁措施,以维护健康稳定的民间融资秩序。在审判环节上,认真审查借款合同效力,对显失公平的条款依照当事人请求予以变更或撤销;在执行环节上,尽量避免机械运用强制措施,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针对新类型群体纠纷,南通中院于近期组织对企业主外逃引发群体性诉讼的现象进行专题调研。据调查,到目前为止,已有企业负责人外逃数十起,隐匿资产近亿元,引发群体性纠纷多起,影响了社会稳定。南通市两级法院在第一时间对陷入混乱的企业进行保全,避免资产流失,对已抽逃的资产尽最大努力追回。对恶意逃债的企业主,依法控制,并与政府及社会力量密切合作,发挥大调解优势,钝化矛盾。对生产、销售形势较好的企业,经论证后商请基层政府或主债权人接管,注入资金,边经营、边清偿,实现企业和职工利益的双赢。
南通中院还向南通市委提出加大行政管理力度、灵活运用司法强制措施、加强对企业主外逃后资产安全的保护、拓宽专项救助基金的范围等四点建议,获得了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张军华)
本报讯 家住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下淀东村的张某因丈夫交通事故致死诉至鼓楼区人民法院,请求赔偿,后因被告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多次上访。考虑到张某家庭的实际困难,鼓楼区委区政府为了帮助法院解决这一信访难题,决定给付张某6万元的司法救助款。至此,鼓楼法院的五案六人涉诉信访案件全部息诉息访。今年下半年以来,该院没有发生赴省进京上访案件。鼓楼法院院长孙光说:“这是区委区政府全力支持的结果。”
近年来,鼓楼区委区政府全力支持法院工作。在重视支持法院加强队伍建设、物质基础建设的同时,更把工作重点放在帮助法院解决难题上。为了帮助法院解决信访难题,今年7 月份,鼓楼区委书记束志明多次到法院了解信访情况,逐案听取汇报,先后两次主持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约请辖区涉信访案件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区政法委及区相关单位负责人到会,专题研究解决法院信访案件,要求信访当事人所在辖区办事处配合法院处理信访案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区委区政府决定拨款58万元作为解决涉诉信访案件的经费和司法救助资金,为法院化解信访工作难题提供了有力支持。(周 琪 杨梅花)
(2008-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