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天宁法院三法官从细微之处践行司法为民
作者:黄莉 发布时间:2007-03-21 浏览次数:1752
据了解,女青年的弟弟刚满23岁,家住新北区,去年经中间人介绍,与一在常打工的19岁连云港女子相识,不久双方在男方家举办了订婚仪式,并按习俗办了酒,双方同居了一个星期,后女方家属提出要男方出6-8万元的彩礼。男方认为数额较大,未表示同意。一星期后,女方不辞而别,去苏州工作,后经打听到女方的哥哥是当地一“有名人物”,此后女方哥哥经常打电话向男方催要彩礼,并不时上门骚扰男方,谎称其妹妹已怀孕,要赔偿8万元经济损失。
三法官听他们的陈述,分别从刑、民法律的角度对他们进行了解释、答疑,并让他们通过法律途径寻求保护,三法官还就女方的弟弟被扣为人质一事,提出了如何依法解决的建议。
经过近一小时答疑解惑、耐心指导,女青年激动地热泪盈眶,再三感谢三法官热心帮助,并掏出300元钱作为咨询费,被三法官婉言谢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