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2007年11月15日上午,江苏省泗洪县法院界集法庭开庭审理原告顾某某与被告贺某某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原告顾某某(女)与被告贺某某于2001年同居,2002年4月生一女,日前,原被告因分手就子女抚养没有达成协议,起诉到泗洪法院界集法庭,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由原告每月给付被告150元子女抚养费至其女独立生活时止的调解协议,庭审结束后,被告贺某某的家人认为抚育费以后无法兑现,便要求原告立即给付,其家有十数人欲强行将顾某某劫持回家,法庭人员立即对被告的家人进行了法制宣传与严厉的批评,但被告家人不听劝阻,拦住法院的警车,强行将顾昌红拖出法庭。法庭的工作人员一面继续劝阻闹事人员,一面迅速向分管院长汇报情况,并向当地派出所报警。法警和派出所的干警迅速控制了局面,解救了被抢的当事人。鉴于被告家人贺西华、许广荣煽动并积极参与抢人,妨碍了民事诉讼,该院依法对贺西华、许广荣采取司法拘留7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