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法院分析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成因并提出建议
作者:刘卫花 发布时间:2008-03-26 浏览次数:1576
为更好地适用即将实施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盱眙法院对该院近三年来37件申请再审案件的成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一、申请再审案件的成因分析
1、从申请再审的理由看,当事人以原审事实认定不清或错误为由申请再审的占66.7%,以法律适用错误为由的占33.3%,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的为0。
2、从申请再审的动机看,由于复查案件不收诉讼费,滋长一些当事人的投机心理,还有个别当事人怀有侥幸、怀疑、缠诉等心理,造成对申诉权利的滥用。
3、从申请再审的案由看,自《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与此配套的司法解释未跟上,当事人对法律、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理解上的歧义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申请再审比例最高,占到33.3%。由于企业改制,企业用工引发的劳动争议诉讼日益增多,而不服原审判决的劳动争议案件申请再审的比例次之,占20%。
3、从申请再审的内容看,原审法官有时没有较好地引导当事人举证,还有些当事人在原审期间不到庭积极参与诉讼,往往拿到判决后才明白举证的重要,因而提出申请再审,来弥补原审的不足。当事人申请再审内容涉及举证方面的占33.3%。
4、从申请再审的处理结果看,裁定再审的只占13.3%,其余被驳回或撤回再审申请。大多申请再审案件在实体和程序上并不属于错误裁判,但有许多案件存在瑕疵。
二、降低申请再审案件的建议
申请再审案件提级管辖后,检察机关、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监督力度加大了,申请再审案件数有可能上升。为实现案结事了,降低再审案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提高原审裁判质量,树立生效裁判的公信力。全面提升司法能力,规范审判行为,提高案件质量,正确裁判好每一起案件,把错误降到最低,是减少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最有效途径。
2、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发挥调解定纷止争的功能。正确理解和适用调解自愿原则和调解内容合法原则,加大调解力度,讲究调解艺术,提升调解能力,提高调解的成功率,从而减少申请再审的压力。
3、充分发挥信访接待息诉职能和听证审查功能,建立申诉复查长效机制。积极推行“判后释法”,强化初信初访,认真做好解答和服判息诉工作。对不符合再审条件而缠诉的当事人,可举行听证会,邀请人民陪审员、群众代表一起做好申诉人的息诉工作。
4、建立申请再审审查考核机制。将原审承办人所办案件的申请再审率纳入办案目标考核,定期公布各承办人所办案件的申请再审率及审查结果,激励案件承办人不断提高办案水平,从而降低申请再审案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