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色之光”更耀眼-记靖江市离退休法院工作者协会
作者:苏振东 胡娟 发布时间:2007-03-23 浏览次数:3732
有这样一个社会团体成员,他们和所有的法律工作者一样,坚持学习法律知识,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可再看一看他们的年龄,平均达到了70岁,这就是靖江市离退休法院工作者协会的会员。他们人老心不老,始终保持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颐养天年的同时亦发挥自己的特长,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为服务靖江沿江开发、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余热。
靖江市离退休法院工作者协会于1998年成立,至2006年底已从创建之初的8人增加到35人,参加法律服务的会员占40%,更有3位同志担任了10个单位的法律顾问。协会注重建章立制,严格管理,恪守纪律,在全体会员的努力下,曾连续三年被评为“先进团体”,2006年再次被评为泰州市“社会先进团体”。
年轻心态度晚年??彰显老人风采
随着队伍的壮大,协会已成为老同志的另一个“家”。从这里走出的老同志个个精神矍铄,丝毫没有离开岗位后的寂寞和失落感。在这里他们畅所欲言,健康情况、养生之道、时事政策无所不谈,举手投足间彰显着新时代老年人的风采。
在院党组的关心下,老同志的福利待遇较以前都有很大的提高,每逢生日,老同志都会收到法院的蛋糕和祝福,并且有了属于自己的健康档案。协会积极开展联谊活动,组织出游于名山秀水间,以拓宽老同志的视野,几年来,老同志们先后到过浙江、海南、苏州等多处景点。努力丰富晚年生活的同时,老同志们亦不忘抓学习,除订阅法律报刊外,还订阅诸如“中国老年”、“银潮”、“半月谈”多种报刊,以便及时知晓各项政策、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老同志们更关心法院的建设,给予青年干警意见和建议,恪守“退休不褪色,离休不离党”。协会93%都是党员,他们自2000年成立党支部以来,他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记党的宗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保持革命晚节,以不变应万变,才不致于落伍,不被时代所抛弃。协会党支部连续两年被评为先进党支部,2004年被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表彰为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党支部。
真情服务献爱心??维护弱势群体
注重引导、追求真实、努力疏导、力求息讼是协会进行法律服务的一贯态度。对弱势群体,特别是“三养”案件,老同志们更是尽情关爱,不仅免代书费、还帮助代写免交诉讼费申请,近几年来免费代书167件,其中老年人的就有136件。孤山镇新一村80岁高龄的徐大爷几年前曾因赡养一事将儿子告上法庭,判决生效后,其子非但不履行赡养义务,反和老婆将老人赶出家门,老人无奈只好白天乞讨,晚上栖身于儿子家中的厕所里。2006年11月中旬的一天,徐大爷实在没法忍受这样的“待遇”了,决定来法院申请帮其执行赡养费用。由于年老体弱,老人赶到法院已近午时,法院已经下班。恰逢协会老干部朱敏成下班,他看到徐大爷在法院门口呆坐着,便主动前去了解情况。得知情况的他,顿生恻隐之心,为减少老人来回奔波之苦,便先为其买了一份快餐招待,又免费为其代写申请执行书,缓交执行费申请书,还免费为其复印了立案的相关材料,徐大爷看着这个也已年近古稀的老人,为自己忙碌还没顾得上吃饭,顿时老泪纵横,再三表示感谢。
2006年11月,协会会长陈祖辉积极寻求各方力量,帮助民工讨到6 万余元工资款。协会还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协助政府、社区,做一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工作,并曾在2004年起捐资帮助了一名贫困失学儿童上学。协会部分老同志还受法院的指定,担任触犯刑事未成年被告人的辩护。还推荐一名老同志担任了市关工委副主任。他们的循循善诱、真情服务,受到了社会的好评。
发挥余热尽份力??建设法制靖江
协会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建设法制靖江添砖加瓦,为推进我市沿江开发发挥余热。近年来,共接待群众25000余人次。2004年是靖江沿江开发的头一年,协会就接待了一批因耕地补偿金产生矛盾的村民。原八圩镇四圩村划归江阴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后,12组村民姜某等10农户认为该村村委利用工作之便,侵占了他们承包的近15.44亩土地。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农村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时,该土地由姜某等人承包,1997年转给外组时任村委会副主任的周某承包,周某每年向该村缴纳租金2000元,期限至2003年。2004年3月靖江园区征用了其中的5.817亩,给了村委会补偿费计69800元,该组村民得悉后要求享有该补偿费遭到拒绝,村委会还出示了县土管局1988年关于该块土地变更为村委会所有的批文。村民大吃一惊,因为此前从未听说过此事,而且他们每年都收到该村村民周某缴来的承包土地的租金,怎么土地一下子属于村委会所有呢?那么变更土地所有权申请表上生产队的公章又是谁给盖的呢?据原生产队长李某的妻子回忆说,1987年夏天,周某曾以借用为名将公章拿去,并许诺用完即还;原村主任魏某也证实该村村民不知此事。2004年4月,12组的村民们将此事上书市政府。因政府迟迟未给任何答复,村民甚为恼怒、激动,于是来到协会咨询。协会工作者一面稳定来访者情绪,希望他们以支持政府搞好沿江开发大局为重,不要做有损大局的事,一面对他们宣传有关法律规定,为他们起草了请求市政府撤销原县土管局有关上述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文件,收回该局1994年填发给四圩村村委会的《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和发给村委会的土地补偿费69800元,同时将上述土地沿革情况报告给江阴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管委会。经管委会调查后,园区管委会给付了该村民组4万元,并答应针对该问题协商后再予以确定。协会的热情接待,防止了事态的扩大,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