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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洪泽区法院实施“法润青青草”项目,主动延伸司法触角,建立案件审判、挂钩对接、法律宣讲保护链,撑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护伞”。项目开展以来,送出生活用品、法治宣传材料等200余份、帮扶资金6700元,帮助1名学龄儿童解决入学问题。10余篇宣传在《人民法院报》《江苏法治报》等国省级媒介刊载,一涉未成年人审判案例在《法治天下》播出,活动影响力和成效凸显。

一是强化寓教于审,建立审判关爱机制。坚持预防与教育并重,审判与挽救相结合,对涉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在审判过程中依法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今年以来,共审结涉未成年人民事、刑事案件232件,结案率达98.5%。完善涉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回访机制,通过上门走访、电话约访等方式开展未成年缓、管、免人员判后回访考察20余人次,对2名困境未成年人整合社会救助资源提供帮助。设立“法润青青草”涉未成年人案件巡回法庭,由女法官到当事人所在村居现场调解典型涉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结合案例在群众中宣讲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是强化寓情于法,建立挂钩对接机制。在村居、学校设立“女童守护人”“护蕾法官”,24人覆盖全区9个镇街,每月深入村居了解记录女童情况,开展集中走访140余人次,通过发放“女童守护人”名片、防性侵知识手册、记录“心愿清单”、设置“我的小秘密”信箱等措施,保障女童权益受侵害时得到及时干预。每季度深入学校开展法律教育,围绕校园欺凌、性侵、家暴等未成年人犯罪,接受学生问询并进行法律引导,及时处置可能引发刑事案件的安全隐患。在学校张贴护蕾法官公示牌,标注挂钩法官姓名、电话以及法律标语,畅通未成年权益保护渠道。

三是强化寓法于心,建立法治宣传机制。常态化开展普法教育,延展法治教育的辐射面和影响力,上半年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10余场,推动辖区实现法治教育全覆盖。坚持“走出去”,定期“送法进校园”,在六一儿童节、开学季深入中小学开展“远离校园欺凌 法润幼苗成长”“与法同行‘典’亮家庭”系列普法活动,有力有效增强学生遵法守法意识,提升师生、家长安全防范意识和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能力。突出“请进来”,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教育,实施“法润青草 一路童行”主题“开放日”“法治公开课”“模拟法庭”,邀请100余名师生代表零距离接触法院,引导青少年感受法律权威,接受法治熏陶,普法效果显著。

洪泽法院将持续推进法润青青草项目,不断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