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名农民工喜领血汗钱
作者:大丰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2-22 浏览次数:1023
2007年9月,某有限公司分别与某建筑公司、束某签定了建筑合同,在某区大丰工业园区内建设两幢厂房、一幢办公楼和部分附属工程。
2009年10月,某建筑公司法人何某和束某因刑事案件分别被司法部门判处有期徒刑。
因某建筑公司、束某与朱某存在买卖合同纠纷,另束某与韦某存在民间借贷纠纷,
大丰法院高度重视,院长宋长琴亲自过问,并组成由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吴汉国、执行局长丁冯旺、执行科长陈春银等同志参加的工作小组,突击处置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