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9月,某有限公司分别与某建筑公司、束某签定了建筑合同,在某区大丰工业园区内建设两幢厂房、一幢办公楼和部分附属工程。

 

200910月,某建筑公司法人何某和束某因刑事案件分别被司法部门判处有期徒刑。

 

因某建筑公司、束某与朱某存在买卖合同纠纷,另束某与韦某存在民间借贷纠纷,20091121119,大丰法院先后做出裁定,冻结束某在某公司建设工程款75万元,冻结某建筑公司、束某银行存款17万元或相同价的财产、债权。此后,农民工在向某公司索要工资过程中,某公司以工程款被法院冻结为由拒付。 84农民索要工资无果,先后在某公司门前、某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门前、大丰法院门前等地聚集,打出横幅集体上访,并于201028向大丰法院提出了执行申请。

 

 

大丰法院高度重视,院长宋长琴亲自过问,并组成由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吴汉国、执行局长丁冯旺、执行科长陈春银等同志参加的工作小组,突击处置这一问题。

 

28下午,大丰法院会同某工业园区、大丰某局、某镇政府等部门组织某公司、某建筑公司、农民工代表进行协调,在法院提出依法处置、优先执行农民工工资的总体方案下,当事人各方顺利达成协议。图为212在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服务中心大厅84农民工喜领血汗钱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