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夫妻同年同月同日生 遇车祸同年同月同日死
作者:苗成斌 丁晶 发布时间:2008-04-10 浏览次数:1000
本网淮安讯:孙某与刘某夫妇同生于
当天早晨,孙、刘夫妇吃过早饭,由孙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载着刘某外出走亲戚。途经戴楼镇交叉路口时,与戴某驾驶的桑塔纳轿车相遇,因戴某系无证驾驶,且注意力不集中,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致轿车与孙某的摩托车相撞,致孙某夫妇当场死亡。戴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戴某逃离现场,两天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日前,金湖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戴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