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管理模式 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苏州虎丘区法院和谐共建成效显著
作者: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3-02 浏览次数:1556
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有效地预防和化解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促进辖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虎丘法院多措并举,开展多种形式的和谐共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全方位架构共建网络,活动务求“广”
(一)强化组织领导,对内参与“广”
为加强对共建工作的领导,法院成立了由一把手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和谐共建领导小组,将活动铺开到全院各部门。指派各条线业务骨干为联络员,建立联络员制度,负责日常和谐共建活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并将情况汇报领导小组。强有力的领导机构,规范的联络制度,保障了共建活动的有序、扎实推进。
(二)整合多方资源,对外协作“广”
为扩大活动影响,法院充分开展调研,积极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多方联系服务单位,为共建网络打好良好基础。活动开展以来,先后与苏州海关、网吧协会、区交警大队、区司法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辖区内乡镇街道、特大型企业、学校等单位部门签订和谐共建协议,形成广泛的和谐共建社会网络。
二、多层次满足社会需求,活动务求“实”
(一)以巡回法庭为平台,和谐社区建设抓落“实”
虎丘法院自2006年4月起在社区设立巡回法庭,目前已成了法院开展法制宣传的基地,也是法院联系基层群众,听取社情民意的重要场所。法院指派资深法官进社区,定期到社区开庭、调解化解纠纷,接受法律咨询,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社区法官适当提前介入当地相关组织正在调处的矛盾纠纷,使法院对人民调解的指导更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正在审理的案件,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利用其经验优势和人情优势,提高案件调解成功率。建立由法官、人民调解员、镇司法所工作人员、部分村、企业负责人组成的信息互通网络,及时排查重大、突发性纠纷,为法院和地方党委作出决策提供最真实、及时的情况。其中通安自设立巡回法庭以来,人民调解处理的纠纷和法院受理的案件均呈逐年下降的趋势,未发生一起群体性纠纷案件和重大矛盾激化案件。
(二)以青少年维权为抓手,和谐校园建设求务“实”
自2007年以来虎丘法院和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开展恢复性司法工作,积极修整和恢复遭受破坏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在审理苏州市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六名在校生聚众斗殴一案时,法院积极与学校联系,本着教育、挽救的原则,引入恢复性司法机制,使这些学生深刻悔罪,法院依法对其中5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对1名被告人宣告缓刑,最大限度地给予这些未成年被告人重返校园,重新做人的机会。学校积极组织学生旁听宣判,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此外,法院经常赴学校了解在校学生法制、德育教育方面及其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利用学校、法院各自的优势和资源,着重对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的引导,向涉诉学生提供心理引导和司法救助。法院少年庭与新区一中的新疆班结成共建对子后,为加强少数民族学生的爱国意识和法制意识,促进民族团结,积极开展了“法在身边系列活动”、共拒网络游戏、网络污染活动等主题活动。去年以来,法院已为万余人次学生上了题为“增强法律意识、戒除不良习惯、抵制不法侵害”的法制宣传课。院校共建活动使法院实现了审判维权向能动维权、全面维权的转变,也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和其他纠纷的发生。
三、高质量提供司法服务,活动务求 “精”
(一)“精”密部署“六方联动”机制 促进和谐劳资关系构建
虎丘法院积极会同区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公安分局、区工会、区信访局建立“六方联动”调处劳动争议机制,力求妥善、优质的化解和预防劳动争议纠纷。“六方联动”机制将诉讼调解和社会大调解相结合,以诉讼调解为主导、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司法审判为保障,将工会调解、信访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和诉讼调解充分对接,并发挥各方优势,采取协助调解、委托调解、工会特邀调解员调解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劳动争议纠纷的调处工作,构建多元化处理劳动争议纠纷的机制。随着“六方联动”机制的逐步成熟运转,大量劳动争议通过“六方联动”机制在诉讼前得到化解。2009年虎丘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只占区仲裁委收案数的31.9%,其中15起为群体性纠纷,有14起纠纷调解解决,劳动争议案件调撤率超过70%。
(二)“精”细设立阶梯调解体系,高效化解交通事故纠纷
与区交警大队签订共建协议、积极联系区司法局共同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结合”的调解体系。该调解体系整合了司法资源、司法行政资源、人民调解社会资源,通过加强沟通和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和功能互补。2009年,区交警大队共处理了一万余起交通事故,较同期上升20%左右,但进入法院诉讼的仅为314 件,较同期下降7个百分点。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调撤率为80.8%,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29天,主要质效指标均好于其他类型案件。2010年初,法院又与苏州市保险协会取得联系,尝试通知保险公司在人民调解或交警调解阶段就介入,简化理赔程序,提高道赔纠纷处理的履行率,从而减少诉讼。
(三)“精”心打造知产保护绿伞,保障和谐投资的软环境
加强与区工商局、招商局、知产局、网吧协会等相关的交流平台建设,积极打击网络犯罪,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保障辖区有一个绿色的投资软环境。向企业发放维权手册,定期召开座谈会了解企业维权难点问题,提供针对性司法服务。2009年8月,该院审结的“番茄花园”案号称我国第一起大规模打击网络软件盗版的成功刑事案,宣判后当事人服从判决,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美联社等诸多中外媒体广泛报道,取得较好反响。建立网络侵权预警机制,法院将近期突显的网络侵权情况,及时向网吧协会通报,并提出相关司法建议督促其行业内部进一步规范管理,帮助网吧协会建立调解网络,使网吧知产侵权类纠纷在诉讼外得以妥善解决。2009年下半年以来,法院共审结涉网吧侵权案件26件,涉案金额55.5万元,案件调撤率达到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