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母索款未果竟放火 无知少年获刑一年
作者:王曙 发布时间:2006-12-15 浏览次数:3029
本网宿迁讯:仅因为向母亲索要钱物未果,就将自己的母亲锁在屋内欲放火焚烧。
今年年仅15岁的被告人殷地好,家庭经济条件较好,但由于其父母亲疏于管教,加之其贪玩,小学毕业后即辍学在家,整日无所事事,染上一些不良习性,甚至将家中财产变卖后供自己挥霍。
法院认为,被告人殷地好为生活琐事报复自己母亲,实施放火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被告人殷地好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予以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