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半边天”的权益-苏州相城法院妇女维权二三事
作者:陈海洪 丁莉华 发布时间:2010-03-08 浏览次数:1489
人们常说,现在的女性已经是社会生活的“半边天”,在家庭生活中,她们更是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在承揽家务、教育子女和维系家庭和谐等方面默默地付出着。然而,尽管社会地位有了很大的提升,她们仍然是一个相对弱势的群体,在遭遇婚姻变故、劳动纠纷等情况后较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苏州相城法院高度重视妇女维权工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践行“陈燕萍工作法”,坚持深入现场实地考察,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不仅以调解方式化解了大量纠纷,而且在女性犯罪的预防和帮教上进行了探索。
离婚了,我住到哪里?
因丈夫长年在外且没有稳定收入,王秀英与丈夫顾某于2008年初协议离婚,并约定由她照顾婆婆陈某直至老人去世。作为条件,离婚后她可以继续居住在丈夫家中,但房屋的所有权归儿子继承。两年多来,王秀英一直勤勤恳恳地操持家务,照顾婆婆的饮食起居。其间,婆婆还生了一场大病,多亏她的悉心照料才慢慢康复。然而到了去年6月,事情发生了变化。婆婆发现“前儿媳”和其他男人有了些来往,担心她会成立新的家庭而不负责继续照顾自己,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王秀英从家里搬出去。
法院受理后,主审法官多次来到王秀英家,经过与双方的反复沟通,找到了争议的焦点。婆婆认为房子是全家的共有财产,而不是儿子的夫妻共有财产,所以当时儿子与媳妇的约定无效,自己有权不让王秀英继续住在家里,态度非常强硬。而善良文静的王秀英想到与丈夫婚后的经历与现在的处境只能默默流泪。二十年来,家里主要靠她做小生意来维持,在经济和家务上她耗费了大量精力。住的房子虽说所有权为婆婆和公公共有,但她嫁过来之后也参与了几次翻新,才变成了现在的一幢三上三上楼房和几间平房。尽管离婚了,但她一直遵守协议,尽心照顾婆婆,供儿子上大学。快50岁的人了,与娘家早就没了经济往来,现在却要被扫地出门,王秀英顿时面临无家可归的局面,无奈的她只希望法官能给她一个公正的结果。
这起案件属按份共有纠纷,如果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决,王秀英能够分得的房产很可能与她多年来的倾心付出不成正比。为了保证弱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官在查阅房产登记详细信息的基础上,邀请熟悉情况的村委会书记参与,多次来到现场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从祖孙情、母子情入手,更多地用讲述情理的方式与婆婆耐心沟通,慢慢缓和了她的态度。在法官的协调下,双方同意接受调解。法官还精心制作了房子的现场图,在进行房产分割时,周到地考虑到双方的用水、用电、楼梯、公用墙等。最终,王秀英分得了接近1/3的房产,总算有了栖身之地。
怀孕期间被辞退,怎么办?
去9月下旬,已有五六个身孕的陈芳来到了法院调解办公室,还没开口眼泪倒先流了出来,负责调解此案的驻院人民调解员姚大姐心疼不已,赶紧扶她坐下耐心听她述说。原来,陈芳在怀孕四个月时被公司辞退,而劳动仲裁的结果是维持原劳动关系,让她继续回去上班。此时,她与原公司的矛盾较深,分歧较大,回去上班无疑会对她和宝宝的身心健康造成很大的影响,仲裁结果的可操作性不强。公司对于仲裁结果也不满意,遂向法院起诉,案子被移送到调解办。
了解全部情况后,姚大姐考虑到了三个方面:一是如果事情不能及时处理,一个孕妇就很有可能在临产的时候还在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来回奔走于仲裁院与法院之间,弄得身心俱疲;二是如果继续维持劳动关系,陈芳与企业之间的矛盾很有可能越来越深,甚至激化;三是陈芳已有几月没有上班,失去了生活来源,如果不采取及时有效的方式调处双方争议,那么孕妇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同时也将对即将出生的婴儿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与国家倡导优生优育的政策也是相悖的。
于是她马上打电话与用人单位联系,组织双方在最短时间内会面。经过两次面对面的沟通协调和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均同意以解决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一个星期后,用人单位在姚大姐的见证下,将补偿金交到了陈芳手中。喜极而泣的陈芳拉着姚大姐地手不住地说:“我替肚子里的宝宝谢谢您了!”
女性犯罪,如何拯救?
女性是家庭的灵魂,只有充分发挥女性的作用,才能实现家庭和谐,进而实现社会和谐。当前,女性犯罪呈现出增多的趋势,不仅对家庭,而且对整个社会的发展都会造成长期而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对女性犯罪的预防控制以及其回归社会后的关心帮教显得尤为必要。在第100个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法院维权办法官举行了系列活动。在法制宣传街以展板的形式向妇女宣传法律知识并接受相关咨询。来到看守所与20多名女犯一起召开了“迎妇女节爱心帮教座谈会”。
维权办的女法官们为女犯们分析了女性、尤其是已经成为母亲的女性犯罪对子女成长的危害性,让她们懂得母亲是孩子通往社会的桥梁,母亲犯罪的最大受害者就是孩子,由此激励她们好好改造,早日回归家庭和社会。
针对参加座谈的大多数女犯的犯罪动机是源于对金钱的追逐,法官告诫她们要克服依附男性、虚荣、嫉妒的心理,树立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社会认知技能,鼓励她们回归社会后勇敢地发挥女性独特而巨大的作用。
座谈中,女法官们还将自己为人妻、为人母、为人女的人生感悟和盘托出,言语间流露出对女犯们的关切之情,鼓励她们多学文化、多学法律,更加宽容和豁达地面对自己、面对家庭和社会。女犯代表也畅谈了自己对犯罪的认识,以及对家庭和子女的愧疚之情,说到动情处不免热泪盈眶。在法官的安慰和鼓励下,她们表示重新步入社会后,一定会做一个好妻子、好妈妈、好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