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法暖黄昏”驿站:让老人舒心养老更重要!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沈寿平 发布时间:2021-10-08 浏览次数:1142
2021年9月28日下午,如皋法院开发区法庭的法官们走进东陈镇范桥村村委会的会议室,法槌敲响,薛某诉三个子女的赡养费纠纷案庭审拉开序幕。
薛某与已故老伴育有两子一女。长子费某婚后带着妻子另外居住生活,薛某夫妻与女儿、残疾的次子共同生活。后来女儿出嫁,次子也结婚生女,剩下薛某夫妻二人共同生活。
如今,薛某的丈夫去世,薛某于去年中风后生活不能自理,谁来照顾薛某,成为三个子女之间的纠纷根源。围绕如何赡养薛某,子女之间产生争议,有的想要轮流赡养,有的想要雇人照顾。薛某本人则想到养老院,儿女们又不愿意,担心外人说三道四。
范桥村村委会多次组织调解,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薛某干脆诉至法院,期待法官能够明断是非,尽快化解这起家庭纠纷。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宗爱萍对薛某三个子女的家庭状况开展调查,并聆听薛某本人对于赡养方式的意愿。经了解,因家庭琐事,薛某与长子一家关系不太融洽,次子本身残疾,婚后生下的女儿又是二级残疾,女儿外嫁出去,离薛某的家也不近。也许是考虑到上述实际问题,薛某本人坚持要到养老院养老。宗爱萍又与附近的福寿养老院联系,就托养需要的相关手续及开支进行咨询。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养儿防后老的思想正逐渐淡化,但家有子女却把老人托养到养老院的,依然可能遭遇非议。宗爱萍法官决定到村里巡回审理该案,借助这一案件引导人们用理性思维处理生活中的纠纷。
巡回审理当天,宗爱萍开庭查明了案件事实,相机释明了子女承担赡养义务也要倾听老人的意愿,要考虑哪一种赡养方式更有利于老人健康、舒心,尽量不要让老人陷入子女的争议中,无所适从。
庭后调解时,薛某的三个子女采纳了法官的建议,反复了解养老院的生活条件后,当场与福寿养老院签订入住协议,并就赡养费用的承担达成协议。
庭审结束后,赵剑波法官着重讲解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与农村习俗之间的冲突,结合真实的案例阐述法律条文背后的价值理念。
如皋法院开发区法庭“法暖黄昏”老年人权益司法保障工作站成立以来,一直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目标,联合辖区司法所、妇联、社区等,运用“板凳会、巡回审理、道德讲堂”多种形式,宣讲赡养法律法规,传承孝老敬老美德,让长寿之乡的每一位老人都能沐浴法治阳光,怡然自得地过好自己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