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上午,吴江市人民法院在大法庭开庭审理该院建院以来被告人数最多的一起刑事案件。刘堂海等23名被告人因犯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罪接受审判,被告人席站成长长的一排。辩护人席上是23名被告人聘请的23名辩护律师,不得不分成四排就座。

 

23名被告人都来自江西省武宁县,都是老乡,有的还是亲戚,分别是广州两家装饰公司吴江分公司的员工,从事家装工作。年纪最大的将近五十,年龄最小的还不满18岁,还是未成年人,其中90后就有4人。

 

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去年1118日下午,被告人刘堂海及熊平(另案处理)因其公司员工张林的问题与另一家装饰公司的项目经理周某发生纠纷,双方约定当晚在吴江市松陵镇奥林清华西区西门口解决。当晚,被告人刘堂海、熊平伙同被告人余剑纠集被告人熊仁农、刘堂亮等人与被害人周某纠集的被告人周平会、余小勇等人,在奥林清华西区西门口持械斗殴。在斗殴过程中,熊平持单刃水果刀将周某胸背部刺伤,致其血气胸、大失血,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林显华等3人分别受了轻伤和轻微伤。斗殴结束后,被告人刘堂海等人还采用持斧头、抽屉导轨、棍子等工具,将停放于现场的1辆东风风行商务车砸坏,造成损失5000余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堂海等23名被告人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同时又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四)项、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应当分别以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由于此案涉及的被告人数众多,庭审将持续12天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