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正是春暖花开的时节,盱眙法院行政庭的沈安刚庭长带着两名办案法官来到该县王店乡安乐村的薛某家“柔性”执法。图为沈庭长在薛某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2个多小时的宣讲法律法规。薛家当即表示不在东躲西藏,愿意在一个星期内履行义务交清社会抚养费。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75号 邮编:210024 信访/查询电话:12368 投稿信箱:jsfyxwb@163.com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苏ICP备05011424号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