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基层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丹阳法院导墅法庭司法为民纪事
作者:陈思寒 发布时间:2010-03-15 浏览次数:1373
近年来,导墅法庭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宗旨和承诺,使最基层的老百姓感受到了司法的关怀,导墅法庭的工作得到了辖区党委和社会各界的一致称赞,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市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前列。2009年6月,导墅法庭在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作了关于“大调解、大调研”的经验介绍,导墅法庭一名副庭长还被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挂职锻炼。
收取办法,丹阳法院每年受理的民事案件数大幅增长,导墅法庭受理案件也水涨船高,一线办案法官每年办案都在200件以上,相当于每天都要处理1个案件。虽然案件受理多,法官压力大了,但导墅法庭始终牢记人民法庭的工作宗旨,在案件审理中贯彻着公正、便民的原则,全力维护一方稳定。
巡回审判便利群众
2009年7月,导墅法庭受理了两起案件,是由于两户村民拖欠灌溉水费而被水利局的管理服务站告上了法院。导墅法庭的法官在送达诉状副本时,发现一名被告朱某年近七旬,长年住在杂草丛生的渔塘边,另一被告何某犯胃病也躺在渔塘的小屋子里。这是两起十分简单的案件,但对两被告来说,一直认为原告水费计算有误,不愿意交纳这么多。两起案件本来都定于
为了当事人的便利,顺势改变开庭时间、开庭做法的行为,在导墅法庭可以说是多不胜举。张某诉荆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告荆某从事的是流水线作业,要到晚上7点半过后才有时间。如果安排在白天开庭,对荆某来说,需要请假出庭,好多事情都要耽搁。导墅法庭便决定在夜间开庭,等待荆某下班后,再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法庭去调解,双方纠纷彻底及时得到解决。
加强调解化解纠纷
在审判工作中,导墅法庭努力通过审判活动平息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构建,“把案结事了”作为审判的重要目标,解决了一些在辖区内有一定影响、矛盾突出、具有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案件,维护了辖区的稳定。
2009年,导墅法庭受理了两起村民诉村委会拖欠修路工程款案件。这两起案件中,由于村委会下属的村民小组自行集资修路,发包方均是村民小组代表,承包方将路修好后,村民均以困难为由拖欠修路款,承包方无奈将修好的路又凿开几个缺口,使行人与车辆无法通行,加上没有路灯,发生了几起交通事故,引起了当地百姓不满,于是两名村民分别将村民委员告上法庭。而村委会却觉得很委屈,自己不知情就做了被告。导墅法庭对此非常重视,将此案交给副庭长承办。法庭副庭长主动到现场堪查,向村民委员会负责人耐心解释因村民小组不具备被告主体资格,所以将村民委员会作为被告的法律规定,消除他们的抵触情绪,并从有利于纠纷化解的角度,向双方详细阐述了利害关系,最终使纠纷得以彻底化解。
导墅法庭不仅对法庭受理的案件积极调解,对于还未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也本着化解纠纷的原则,积极参与到诉前调解活动中。今年2月25日早晨,正丹集团一辆轿车在其公司门口被两辆外地轿车及一辆面包车堵住,双方发生争执。110及时赶赴现场,了解到原来是由于江苏正丹集团公司与外地客户刘某因合同纠纷未能很好解决,外地客户刘某召集了亲朋好友采取堵车的过激行为以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导墅派出所在了解事情的原委后即与导墅法庭联系。导墅法庭法官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地点,两部门联合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指出外地客户以车堵车的过激行为可能会引起交通事故。外地客户刘某主动承认了错误,当双方当事人情绪稳定后,法庭与派出所的同志趁热打铁,召集双方友好协商。法庭法官在查看了双方合同后,仔细分析双方所订合同,发现由于合同某些条款存在瑕疵,才导致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争议。导墅法庭和派出所工作人员又陪同双方当事人到工地堪查,全面掌握情况后,针对双方的观点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案,双方当事人均欣然接受,对原合同作了修改和补充,最后双方握手言和。虽然此时时间已到了晚上七点,但一起纠纷得以化解。
在多年的审判工作实践中,导墅法庭总结出“三步骤的调解法”、“宣判前调解法”和 “分类调解法”,其经验在2009年12月召开的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做了书面交流。
能动司法服务发展
作为丹阳法院的派出法庭,导墅法庭时刻注意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尤其是在当前全市上下努力应对金融危机的过程中,导墅法庭积极开展能动司法,为辖区应对金融危机作出积极的贡献。
床上用品、服装、化工、汽车制造是导墅法庭辖区的经济支柱产业,导墅法庭及时建立定向服务辖区企业制度,共确定了6家定点服务企业,通过开展法律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向人大代表汇报工作、听取意见,案件回访,巡回开庭等方式,对各种不同性质的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走访调研和法律服务,为企业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2009年5月,导墅法庭到一服饰有限公司走访,企业董事长拿出一份承包山东聊城某公司园林景观投资项目意向合同书,董事长介绍了该项目经过,特别强调山东聊城公司系美籍华人投资八个亿成立,现已有近一亿资金在聊城中行帐号。在认真听取董事长的介绍后,法官又详细看了意向合同书,当即提醒董事长在金融危机形势下投资项目要慎重,同时指出该合同书有多处疑点。第二天,法庭即派两名同志赴山东聊城考察此项目,并确认该项目是一个骗局,为企业避免了巨大损失,企业领导感动地说“法庭真是项目的保护神”。2009年5月以来,法庭已走访了辖区企业二十余次,提出口头司法建议4次,法庭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得到了辖区各界的高度赞扬。
2010年,丹阳法院确定将人民法庭工作打造为在全省范围内领先的特色工作。导墅法庭早已确定了2010年的工作目标,就是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化解纠纷、维护地方稳定的职能作用,为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