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法院深入开展“法治指导员进村(居)工作”
作者:赵大为 赵德刚 发布时间:2010-03-15 浏览次数:976
近日来,淮安法院深入开展“法治指导员进村(居)工作”,及时了解基层法治情况,力争让纠纷在形成案件之前得到问题。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137名“平安创建与法治指导员”与涟水县涟城镇、高沟镇、唐集、保滩、大东、五港、梁岔、石湖等8个乡镇的137个自然村形成挂钩,通过定期进村入户与村(居)代表座谈、走访附近村(居)、电话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与村级班子共同研究综治与平安等举措,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让问题在未激化前就得到解决。
“法治指导员进村(居)工作”自2008年5月份开始实施,目前已经形成制度化,取得了良好效果,赢得了基层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