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创新“诉调对接”机制,促进和谐司法成效显著。全市法院民事案件调撤率保持高位运行,基层法院调撤率连续4年位居全省第一。去年,全市法院收案增幅同比降低12.45%。诉讼调解机制全面优化,近4万件民商事案件调撤结案,调撤率上升到74.6%;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同比减少31.09%,当事人服判息诉率明显提升。

 

      南通法院形成了诉调对接工作“三专”机制,即:形成了专门机构、专职人员、专业调处,成立“诉调对接”办公室,配备精干力量,独立建制。在两级法院立案庭设立“社会矛盾诉前调解中心”,实现“诉调对接”工作日常化、规范化运行。出台《“诉调对接”工作考核办法》,制定百分考核制度,设置了包括调解撤诉率、即时履行率、涉诉信访发生率等15项绩效指标在内的“诉调对接”综合评价体系,对“诉调对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分析评估,将考核范围延伸到诉前、诉中、诉后各个阶段,拓展到立案、审判、执行等各部门。每月动态考核,定期通报,并将考核结果载入法官业绩档案,作为审判绩效评定的重要依据。法院与县、镇、村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立了对接、协作关系。聘请工会、妇联、公安等22家单位为特邀调解组织,在交警大队、医患和劳资纠纷调处中心等建立32个巡回审判点。设置乡镇、街道诉调对接工作站,法官联系点,推广“法官挂点镇街”活动,加强对纠纷的排查和预警。全市法院还设立立案导诉台、案件速裁庭,积极引导纠纷流向大调解机构,同时确保当事人不愿调或调解不成的案件快速回流至诉讼渠道。去年以来,法院共培训调解人员22万多人次。在法院提前介入、倾力配合下,涉沿海开发的洋口港LNG项目钢筋网滑落重大伤亡事件,在诉前得到解决。海安法院李堡法庭审判员曹凤刚,在“调解十法”的指导下,全年共审结民事案件390件案件,调解、撤诉率达96%,所结案件中无一起上诉、涉访。

 

 

      点评: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各种矛盾错综复杂,民事纠纷案件量急剧增长,建立多元化的、追求以疏导为理念的社会矛盾解决方式,势在必行。

 

 

      现阶段如何规范完善诉调对接工作,使诉讼调解与大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形成整体合力,是亟须解决的问题。

 

      南通法院在推进诉调对接专业化建设中做了有益的探索,他们建立健全了统筹规划、组织保障、整体推进、监督考核等工作,使诉调对接工作能积极生动、富有成效地开展,并能在人民群众中扎根。

 

      实践证明,法院借助人民调解的工作平台,大量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维护,同时,诉调对接依托法院案件审理的权威性,发挥人民调解简捷、经济的优势,使得诉讼、民调相互借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民事审判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的两加强、两提高。

 

      南通法院的实践还证明,用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方式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法律支持,可以充分调动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资源优势,促进案件优质高效结案,缩短了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时间,降低了解决纠纷的成本,也减轻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促进了法院的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