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江苏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与13名中级法院院长签订了《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至此,该省法院以签责任状的方式强化各级法院主要负责人政治责任的做法已连续进行了十年。

 

       据介绍,去年以来,全省法院突出“立制、签状、纠风、谨行、自律”五项重点,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各级法院司法公正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江苏高院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制度,从思想政治建设、制度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的具体措施。全省法院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江苏高院组成4个检查组对江苏高院机关、13个中级法院、23个基层法院以及28个人民法庭进行了检查。各级法院对领导干部任前谈话876人次,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253人次,函询4247人次,对拟选拔任用干部提出书面意见36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