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6月,徐州市泉山区区委、区政府在和平街道办事处举行诉调对接工作启动仪式,为全区10个街道办事处诉调对接调解室授牌并为57名特邀调解员颁发证书,加上此前与区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工商、劳动保障和司法局建立的合作和联系,泉山法院自2008年以来,通过建立社会化诉讼联动调解机制化解了大量民生纠纷,解了众多“冤家”的心结,从而收到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整合资源,搭建平台

 

为了全面构筑诉调对接平台,泉山法院确立了“联系区情,寻求突破,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诉调对接工作“十六字”方针。首先在民事审判队伍方面加强内部挖潜,调整充实民事审判法官,同时培养民事法官“调解是高质量的审判”理念,把调解意识贯穿到诉讼活动的每一环节,并加大对调解案件的考核力度,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民事案件的调撤率。2009年,泉山法院在诉调对接的基础上,将大门前的一排平房改建成“人民调解工作室”,形成了庭前法官指导调解、常设人民调解员常驻调解和委托特邀调解员调解的大调解工作格局。2008年以来,泉山法院通过上述三种运行机制,共计化解了25%左右的民事纠纷。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泉山法院针对辖区面积大、企业多、人口构成复杂等实际,把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纠纷案件作为“诉调对接”的工作重点,从区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劳动保障和司法局以及各街道办事处选聘57名特邀调解员,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将特邀调解员对应分为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诉调对接调解工作组,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在法院统一协调下,参与有关案件的调解工作,从而形成了全区调解工作一盘棋的良好局面。

 

为了充分利用司法资源,保证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泉山法院联合区司法局聘任5名司法局和法院离退休、从事过多年司法行政或审判工作、具有丰富司法调解工作经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同时安排2名具有审判经验的法官负责诉前调解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确保诉前调解的工作质量,从而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同时也有效地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工作压力。

 

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为了确保诉调对接和诉前调解工作的有效运转,进一步规范与区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劳动保障和司法局以及各街道办事处的委托调解工作,泉山法院先后出台了《诉调对接实施细则》、《诉调对接操作规程》、《诉前调解工作流程》以及《人民调解员工作职责》等多项规章制度,从而保证了诉调对接和诉前调解工作的开展。同时采取联席会议、举办培训班、参与案件研讨、配发法律工具书等形式,帮助调解员提高法律素质、总结调解经验、提高工作能力。

 

与此同时,为了确保长效合作机制,将委托调解工作转化为有关组织和人员工作职责的一部分,激发社会力量参与“诉调对接”的积极性,泉山法院按照“属地管理、多方参与、共同负责”的原则,对于未经人民调解而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婚姻、继承、劳动争议、未成年人权益、相邻关系等纠纷,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在立案前先行由人民调解工作室或直接委托给街道诉调对接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引导当事人进入司法调解或诉讼程序。

 

泉山法院在安排专人负责调解指导把关的同时,特别注意就委托调解案件移送给受托组织时,加强对基本案情、实体和程序、调解思路与技巧等方面进行相应的指导,要求调解人员在当事人达成协议后,要及时就协议内容与负责诉前指导的法官进行沟通,确保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调解协议,根据当事人的意愿,由法官及时制作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以确保委托调解案件的质量,保证不出任何差错。

 

多方联动,保障民生

 

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司法为民的根本要求。丰富便民措施,以优质服务减轻民负。设立“一站式”立案服务大庭,公开审判流程信息,免费发放《诉讼指南》、《风险提示》、《权利义务告知书》,做好诉讼引导和释法答疑工作,通过与区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劳动保障和司法局以及各街道办事处等的多方联动,有效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民生。

 

2010115,泉山法院委托段庄办事处诉调对接调解室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特邀调解员在法官的指导下,抓住双方当事人是多年的合作伙伴,以后彼此还要开展业务,不要因为一次货款纠纷影响了今后的生意,最终造成两败俱伤这一实质问题,从情理和法理上进行分析,晓以利害,最后促使双方握手言和,买方当场表示3日内付清货款,卖方也表示继续供货,不会因此事影响以后的生意,从而使这一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2009年初,“文华园”小区24名购房者与某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因开发商违约要求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泉山法院在审理这一涉及民生问题的系列案件时发现,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导致房屋无法如期交付,且双方之前曾多次协商未果,而且涉及购房者人数众多,很容易使矛盾激化。为此,泉山法院启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邀请该小区所在地的泰山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组织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承办法官和街道、社区调解人员一面努力平息购房者的激动情绪,告知其理性面对诉讼,一面给开发商释明法律,厘清责任,端正认识,要求其尽快拿出解决方案。经过多方耐心、细致的调解,终于使开发商同意以退房退款的方式,为这一涉及民生的系列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泉山法院把诉讼调解作为实现案结事了的重要途径,坚持立案调、送达调、开庭调、宣判调、执行调的“全程调解”法,灵活运用亲民疏导、利益衡量、类案对比等方式,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2009年,泉山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化解各类纠纷1300余件,20101-2月调解结案187件,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也有效地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工作压力,收到了明显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