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情陪审谱华章-记邳州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黄飞
作者:王峰 范雪强 发布时间:2010-03-24 浏览次数:1162
满怀对法律的敬仰,肩负对正义的守望。2005年3月,经过申请、考核、任命、培训……一道道程序,一层层选拔,黄飞——邳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正式“走马上任”,成为邳州法院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5年来,黄飞始终痴情陪审事业,忠实履行人民赋予的职责,取得了优异成绩。他先后参与陪审案件638件,连续五年被邳州法院评为优秀人民陪审员,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被徐州中院评为优秀人民陪审员,2007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他“江苏省优秀人民陪审员”荣誉称号。
天平在肩,重任如山。当坐在庄严的审判席上,黄飞不仅感受到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的神圣和自豪,更深刻体会到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和重托。
2009年4月,邳州法院在审理邳州市某镇冯庄村冯利、冯杰等17位村民状告镇政府拆迁行政强制一案中,发现该镇为推进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徐州某公司建设,利用行政手段参与涉诉房屋拆迁,个别工作人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存在不正之风。这一切引起了群众不满,冲突不断发生。同时法院还了解到,该镇还有新庄、前湖2个行政村248户的村民需要拆迁。如果不能妥善解决17户村民的问题,不仅拆迁工作无法进行,项目建设停滞不前,而且会激化群众与政府的对立情绪,产生更大的矛盾,造成社会极大的不稳定。主审法官邀请具有土地管理专业知识的黄飞同志担任该案件的人民陪审员。他充分发挥熟悉农村土地情况的优势,积极借鉴其他地方类似案件的处理经验,对该案的处理提出了很多专业性的意见。经过认真研究,黄飞和法官一边和该镇主要领导进行沟通协调,建议该镇在拆迁工作中,严格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切实履行相关程序,依法查处拆迁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切实注重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矛盾,减少纠纷。同时一边深入17户村民家中,一家一户听取意见,逐家逐户查找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全面掌握案件情况。在此基础上,积极帮助该镇针对利用行政手段强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低等焦点问题,制定了20条整改措施。5月底,在黄飞和法官的主持调解下,镇政府和17户居民一一达成和解协议,及时、合理地化解了矛盾纠纷。17户村民非常满意并主动撤诉。
在随后该镇第二期、第三期248户拆迁工作中,黄飞和法官又主动介入,先后15次深入村民家中,讲解法律政策,主动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现场解答群众疑问。同时积极协助徐州某公司完善拆迁工作方案,依法查处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专门成立由纪检监察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公司代表组成的6人拆迁工作监督小组,深入一线,现场监督。整个拆迁工作中,未出现一次矛盾,未产生一起纠纷,拆迁工作顺利完成,公司项目建设如期开展,265户村民高高兴兴搬进统一建造的农民公寓。镇政府、老百姓纷纷送来感谢信,大家高度称赞黄飞在事件处理中的关键作用。黄飞只是淡而笑之:“我只是尽到了我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的职责。”
五年来,黄飞参与审理了638件行政、刑事、执行、信访等案件,无一件上访上诉,无一件发回改判,全部实现案结事了,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人民陪审员,人称“无袍法官”,和法官有同审同权。很多人认为陪审员有权,于是找上门来的就不少。2008年6月,在一起民事案件中,黄飞的同学李某来找他了,替被告说情。李某是黄飞的初、高中连续六年的同学。六年同学情,情深似海。现在,同学找到了自己,怎么办,黄飞的思想在激烈地斗争着:“同学难得求一次,如果是其他的事,我黄飞会毫不犹豫、竭尽全力地去办,可这是案件审理啊,这关系到法律的尊严、关系到社会的公平。这可怎么办啊?……”看到黄飞为难的样子,同学说了这样一句话:“你不要为难了,我理解你,我不怪你。”听了这句话,黄飞的眼泪掉下来了,他的心中充满了愧疚和感激。
五年来,教过的老师、单位的同事、亲戚朋友、战友同学,都来找他说过情,但他始终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依法办事、不徇私情。亲戚恨过他,朋友怨过他,同事骂过他,但人们更敬佩他——按照法律原则判案的“编外法官”。五年来,638件案件,黄飞紧紧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没有收过当事人一件礼品,没有参加当事人一次宴请,没有一件案件受到投诉举报。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对法律忠诚,黄飞做得义无反顾。
国徽在上,公平在心。为民陪审,为民司法,黄飞痴情不改。他表示将再接再厉,再创辉煌。我们深信不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