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在学习法官楷模陈燕萍的热潮中发生的故事。阳春三月,记者在古城苏州采访时听到了这起案件:原告是3岁的宝宝,代理人是年轻的妈妈张佳芳;被告是宝宝患精神病的爸爸龚青,代理人是其年迈的母亲曹某;承办法官是刚过而立之年的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妈妈”林丰。透视这起看似平常的抚养费纠纷所折射出的三位母亲的酸楚与母爱,记者深切感受到陈燕萍的为民情怀在延续。

 

 

    “一人带着宝宝,生活困境迫使我打官司索要抚养费”

 

    年轻的张佳芳,苏北农家女。20062月,在苏州打工的张佳芳经人介绍结识苏州人龚青。张佳芳跟龚青很快确立恋爱关系,并结为夫妻。

 

    一年后,即20073月,女儿龚洁呱呱坠地。小生命的降生着实给这个家庭增添了许多欢声笑语。然而,好景不长,20096月,张佳芳与龚青协议离婚,约定龚洁随张佳芳生活,龚青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

 

    龚洁上幼儿园加上吃、穿、用等开销并非小数目,光靠张佳芳每个月八百元的打工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都很勉强,更别说抚养龚洁了。“一人带着宝宝,生活困境迫使我打官司索要抚养费。”张桂芳的话里透着无奈。

 

    去年12月,张佳芳作为龚洁的代理人把龚青告到了苏州金阊法院,要求龚青支付7个月的抚养费10500元,并且以后按时支付抚养费。

 

    “儿媳闹离婚把我儿子病闹重了,想要钱,门都没有”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林丰拨通了龚青的手机,话筒里传来了阴阳怪气的声音。林丰感到案件不同寻常,马上走访了龚青所在的居委会。

 

    原来,龚青小时候就患上了间歇性精神病,但病情并不严重,家人要面子便没有对外声张。离婚后,龚青的病情突然加重,被认定为一级精神残疾,目前处于失业状态,显然已无力支付抚养费。

 

    了解到龚青的情况后,林丰会同居委会工作人员找到龚青的妈妈曹某,希望她向张佳芳母女伸出援手。得知来意之后,曹某将一肚子的怨气撒在了林丰身上:“要不是她非要离婚,我儿子也不至于变成现在这样!想要钱,门都没有!”

 

    面对曹某的怨气,林丰没生气、没责怪。多年的办案经历让她能够体谅到这位母亲的心情。她拿出和居委会同志一起搜集到的相关政策,向老人介绍龚青所能享受的政策帮助,没有再提抚养费的事情。

 

    第二次上门,林丰给老人一一解释所带来的各精神病院的资料和相关病例,宽慰老人说,龚青的病虽不能根治,但有控制和减轻的可能性。

 

    第三次上门,林丰拿出了龚洁的照片。看着相片上的孙女,老人不禁泪流满面:“林法官,其实我们也想出钱养孙女,但是我们担心将来我们不在了,谁来照顾我儿龚青,所以想把钱留给他!”

 

    “法律不仅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林丰轻声细语地向曹某释理析法:“您老现在才五十来岁,等您七十多岁的时候,龚洁已长大成人,那时候自然应该由她来接班照顾爸爸了。”

 

    听了这入情入理的一番话,曹某茅塞顿开,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

 

    “别叫我恩人,这都是法官应该做的”

 

    2010年春节快到了,这三位母亲和小龚洁、龚大爷聚在了一起。

 

    曹某从怀里掏出一叠钱交给了张佳芳:“妈妈不恨你了,龚青已成这样,我只拜托你把宝宝带好,我要常看看她。”

 

    张佳芳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撤诉申请书,递到林丰手中:“妈,林法官,你们放心,就是砸锅卖铁我也会把宝宝抚养成人。”

 

    这会儿,大家心结解开了,小龚洁看到大人开心的脸色,高兴地依偎在“法官妈妈”怀里,屋里洋溢着春天般的暖意。

 

    20102月的一天,例行回访的日子。林丰拎着年货再次走进龚青的家。家里窗明几净,堆满了各种年货。曹某握着林丰的手,抑制不住内心的感激:“居委会来人说,龚青的低保已经落实了,生活有依靠了。多谢您跑前跑后出了不少力,您像电视里的陈燕萍,是我们家的恩人啊。”

 

    听闻此言,林丰开心地说:“大妈,别叫我恩人,这都是一个法官应该做的。”

 

    这起难结的案件画上了句号。然而,案了情未了,“法官妈妈”的爱,犹如流淌在心灵的雨露,润物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