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法院多举措推进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作者:仲苑 郑研 发布时间:2012-06-01 浏览次数:980
近年来,镇江两级法院不断深化青少年案件审判方式改革,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努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有效维护了青少年合法权益。京口法院少年庭先后获得省级、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省级“青年文明号”、“全省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句容法院以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为主要内容的“法盾工程”项目,获评句容市团工作创新项目奖。
创新青少年审判司法机制
全市法院不断探索适合未成年人参与的审判机制。对于未聘请律师的未成年被告人,由法院指定辩护人;就未成年被告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等情况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并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庭。扬中法院精选业务能力强的审判员和特邀人民陪审员组成少年刑事案件合议庭。京口法院、润州法院、句容法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庭审中推行“圆桌审判”模式,创设人性化的庭审环境。润州法院邀请心理咨询师加强心理引导,推进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向纵深发展。丹徒法院将心理矫治引入了庭审环节,借助该方法分析未成年犯的犯罪原因,法官再因势利导,有针对性地实施庭审教育感化。句容法院对直接涉及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民事纠纷及涉“隐形”未成年当事人的婚姻家庭类案件,在调处和执行过程中,借助基层组织、特邀调解员等力量,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京口法院还先后创新推出庭前证据展示、专家陪审、陪审帮教、“社会服务令”、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等五项工作机制。镇江中院正以刑诉法修改为契机,就适合未成年人参与、特别诉讼程序等问题进行调研,努力拓展全市法院独立建制少年庭范围,使少年审判法官日趋专门化、精英化。
做实失足青少年帮扶工作
镇江中院建立健全了考察帮教制度,对判处缓刑的青少年,向家长明确监管职责并与相关派出所、学校共同成立帮教小组;对缓刑犯的就学、就业争取多方支持。京口法院对未成年人案件判决后定期上门走访,“面对面”帮扶指导。该院与镇江市烈士陵园管理处、镇江市社会福利中心合作,建立“少年犯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缓刑人员劳动考察教育基地”,定期组织未成年犯到两个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理想道德教育和公益劳动教育。丹徒法院对被判处缓、管、免的少年犯,逐个成立帮教考察小组,采取上门走访、定期通信、电话联系、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及时了解他们的动态。扬中法院青少年案件承办法官准备帮教预案,一篇教育词、一段法官寄语、一次判后释法,有的放矢地教育感化失足少年。该院主动与当地人大、政府、派出所、未成年缓刑人员所在学校、街道、村委会联系,签订共同帮教协议。润州法院建立未成年人维权联络员,优化维权帮教网络机制,建立完善帮教月、帮教日和“一对一”帮教制度,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进课堂和青少年夏令营等活动,广泛开展赠物、赠言、赠书“三增”和各类娱乐活动,帮助青少年树立信心、改过自新,重新融入学校和社会。
拓宽青少年法治教育平台
全市法院正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维权法治教育体系。京口法院、扬中法院开通“青少年司法保护热线电话”,设立“青少年司法保护信箱”。京口法院在15所大、中、小学及8个社区设立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在互联网主办“青少年犯罪预防网”,该网站已被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列为会员单位,被省文明办评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丹徒法院采用“院校共建”形式,通过法官担任辖区内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指导模拟法庭、设立法制辅导站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知法、守法。句容法院分类施教,在辖区内的高职院校设立法制宣教和校园矛盾调处基地,在中学开展专题法制讲座,针对年龄较小的小学生,将法制宣教的重点锁定为学生家长和教师,增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内生动力”。扬中法院还定期组织未成年缓刑人员到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参加公益性劳动,培养其劳动观念和责任意识;会同司法局共同组织未成年犯开展社区矫正“第一课”、“爱心互动”等活动。润州法院形成维权帮教与家庭管教、教育教学相结合,构建与团委、妇联、关工委、街道和社区等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网络,形成维权帮教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