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胜利、高鼎等13名被告人利用电信公司系统漏洞,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小灵通电话,拨打境外国际声讯电话套取返利,造成电信公司经济损失4600多万元的特大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胜利、高鼎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15年不等,并处罚金。

 

张胜利、高鼎等13名被告人除一人是60年代出生的,其余12人均为80后。分别来自安徽、河南、湖南、湖北、江西、新疆6省,其中有一对父子、一对兄弟。经查明:20089月份,上述被告人在互联网的QQ聊天中听说徐州地区的小灵通可以呼叫转移到国际声讯台,通过拨打小灵通电话可以套取话费提成的“赚钱”方法后,先后来到徐州。自200811月至自20091月间,上述被告人利用徐州电信公司的系统漏洞,交叉结伙,采取冒用他人身份办理小灵通卡,设置呼叫转移至境外国际声讯台号码,然后让他人在互联网上使用拨号软件群呼或自己使用移动电话重复拨打的手段,诈骗话费以非法获取国外声讯台返利,给徐州电信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6615404.5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胜利等13名被告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冒用他人身份办理小灵通卡,骗取电信话费,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且被告人之间交叉实施共同故意犯罪,系共同犯罪。故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性作出了前述判决。

 

法院判决后,主审案件的徐州中院刑二庭法官王胜宇介绍说,这是一起通过互联网和现代通信设施,利用国内电信部门在转接呼叫资费计费系统中存在的漏洞,专门针对国内电信运营商进行诈骗的新型犯罪,在江苏省内尚属首例,就是在全国也不多。如何防止类似案件的发生?王法官说:作为电信部门应该从此案中吸取教训。一是要建立严格的小灵通用户资格审查制度,二是要加强技术更新,及时修补网络系统漏洞,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同时,作为普通公民也应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个人的身份证实施犯罪。

 

图为30日下午,其中的11名被告人在法庭接受宣判(30日上午法院对另外的4名被告人进行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