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法院针对在校生参与聚众斗殴多发现象,于日前组织宝应县城北初级中学百余名学生旁听了一起多名在校生参与的持械聚众斗殴案。经审理查明,八被告人在十日内聚众斗殴二次,其中一次持械斗殴,最高斗殴人数达30人左右,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最终法院对郎某某等八名被告人处以有期徒刑三年至六个月不等的判决。在宣判后,承办法官及公诉人、辩护人对八被告人就持械聚众斗殴的罪名、犯罪构成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勉励各被告人要吸取教训,好好改造。通过庭审及法庭的庭后教育,给在场旁听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受到了师生的一致好评。

 

据悉,近年来,宝应法院通过形式多样的“庭校共建”活动,有效地推动了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活动的开展。

 

一、主动搭建平台,“共建”活动延伸化

 

2000年起,宝应法院即与全县城乡8所中学挂钩,开展庭校共建活动,把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工作延伸到城乡校园,选任24名法官进校园担任法制班主任、法制副校长,建立常态化活动机制,法制副校长定期到校园举办法制讲座,法制班主任定期进班上法制课。发挥审判资源优势,从刑事案件审判中梳理出在校生违法犯罪的多发行为、共性表现,有的放矢地开展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工作。

 

二、不断创新方式,“共建”活动多样化

 

加强与学校联系,针对不同学校的生源素质,施以不同的法律宣传教育形式。在生源素质较好的翔宇实验中学等学校主要以法制报告会、法制讲座为主;在宝应职教集团、光华职业学校等生源素质相对较差的学校除正常的法制报告会外,采用法制班主任定班挂钩、开通法律咨询热线电话、法官信箱等形式为主;在宝应县聋哑学校,采用选择聋哑人犯罪案件,组织聋哑学生旁听审理的形式为主;此外,在相关学校还采用组织典型案件到学校巡回审理、模拟法庭演示、发放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件汇编等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保证教育效果。

 

三、突出制度保障,“共建”活动常态化

 

多年来,宝应法院始终把庭校共建活动作为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的突破口,院年度目标管理工作奖惩意见中始终把庭校共建作为一项工作考核指标,落实到有关部门,法制副校长换了几任,但“共建”活动一直未断档。通过多年来的“共建”互动,形成了学校需要、学生欢迎、成效明显的良好预防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