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灌南县在长茂镇王某某主动到灌南法院长茂法庭,要求按照其他兄妹的标准对其母亲尽赡养义务。这起纠结多年的四兄妹拒绝赡养老人纠纷终于圆满解决。该院为配合开展“结对共建和谐乡镇”主题活动,启动了“移动法庭”开展巡回审判,首战即传捷报。

 

原告张某四名子女王某等皆已成家,丈夫1993年去世,张某即独居生活。2009年张某因患糖尿病等多种疾病,卧床不起,并花费了不菲的医疗费。子女王某正等对医疗费、生活费等费用互相推诿,无奈之下,卧床不起的张某一纸诉状将四个子女告上了法庭。

 

办案人员阅卷后,赡养案件一旦处理不好,将会给双方的心理、亲情带来不好的影响,会使本已紧张的家庭关系跟家恶化,不利张某安度晚年。考虑到张某卧病在床,决定启动移动法庭,将法庭“搬”到张某家现场办案。

 

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通过法庭近两个小时的讲法说理,三被告(张某长子未到庭)终于被说动,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承诺在一周内履行。达成协议后,法庭对现场旁听的数十名群众以案说法,说明赡养老人既是中华民主的传统美德,也是一项强制性法律义务,尽赡养义务及能体现对父母养育之恩的反哺,又能为自己的子女树立敬老养老的榜样,也会使自己老有所养,生活无忧。到庭旁听群众纷纷指责张某子女拒绝赡养老人的行为,同时表示受益匪浅,并希望法庭今后多开展一些典型案件的巡回审判,以便经常接受法制教育,增长法律知识。

 

履行期满后,王某等三被告皆如期履行了调解协议。张某长子王某某虽然未到庭参加调解,迫于舆论压力,也在庭后的第三日主动找到法庭工作人员,按照其兄妹们的负担比例,承担其母的赡养费用,并答应在以后的日子与其他兄妹共同照顾患病的老母亲,让母亲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