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刚才法院从挽救、关爱你出发,依法判决你拘役4个月。你很快就要回到社会,虽然还未成年,但是一定要更加懂事,因为你的家庭很特殊,不仅父亲生病去世,而且母亲多年杳无音信,爷爷奶奶抚养你是多么不容易啊!你要体谅他们,出来后千万不能再做违法的事,不要再向爷爷奶奶要钱用了,好好学门技术找份工作,如果有困难找我,这是我的电话号码、、、、、”。图为331日下午,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内,失足少年小王听着法院为他聘请的“合适未成年人”---陶武生父爱般的关爱话语泪如雨下。

 

在全国首家成立少年案件综合案件审判庭,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天宁法院,针对涉少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经常不到庭,未成年人在庭审过程中孤立无助的问题,多年前引入“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聘请学校退休老师、退休的司法工作人员等作为 “合适成年人”来参与庭审、参与帮教。“合适成年人”作为临时家长,在庭审过程中可以给予未成年人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慰藉;作为法律家长,可以给予未成年人全面的法律指导和帮助。近两年来聘请的合适成年人已对12名失足未成年人进行了帮教,并使他们全部走上了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