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扬州市两级法院,活跃着这样一个群体,他们不是法官,但在案件审理中拥有与法官同等的权力;他们不穿法袍,但是他们一样代表人民捍卫法律的公正。他们就是扬州法院276名不穿法袍的 “特殊法官”——人民陪审员。

 

“三心”齐备的李存山

 

   李存山,是扬州市委宣传部一名退休干部,从2005年担任维扬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至今已经有5个年头了。2007年初,老李被查出患有口腔肿瘤住院手术,休养一段时间后他仍坚持正常参与有关案件的陪审。

 

   每次庭审前,他都要事先在报纸或网上查阅类似案件的信息资料,查阅刑法及相关法律适用条款,以便在庭审中更多地了解案情,在合议庭讨论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因为放疗的关系,开庭时间长了,常常感到口干难受,但我都能坚持、忍受。”老李说道,“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就要有‘三心’:责任心,爱民心,公正心。我们是光荣的‘特殊法官’!”

 

   其实,李存山只是扬州法院200多名专职人民陪审员中的一员。扬州法院在遴选人民陪审员的工作中,严格按照选择标准,向报名人员所在单位、社区广泛了解情况,听取各方面反映,对其文化素质、社会阅历、道德品质和陪审事业的热爱程度均进行考查,确保人民陪审员具有较高的群众信任度和广泛的代表性。

 

敢啃“硬骨头”的杨静

 

   广陵区人民法院选择人民陪审员坚持“六有”标准,即有认识、有热情、有威信、有能力、有时间、有精力。人民陪审员杨静在具备“六有”标准的同时,还有敢啃“硬骨头”的劲头。

 

   2008年才加入人民陪审员队伍的杨静,经历了一个从初步接触审判案件的“旁听生”,到逐步熟悉,再到“不穿制服法官”角色的过程。刚开始走上人民陪审员岗位,杨静的心里七上八下的,每每遇到法律问题,就显得力不从心。她决心冲破法律关,啃下这块“硬骨头”。杨静通读了陪审员培训课程,重点熟悉刑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文,带着问题学,急用先学;同时注意及时汲取新鲜的信息,还在法官的指导下,学习关于案件审理技巧,使自己能够尽快地进入人民陪审员的角色。

 

   杨静说:“法院经常选派经验丰富的法官对我们进行面对面的指导,解答疑难问题,传授办案技巧。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我对法律的兴趣越来越浓厚,法律素养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谈到今后的打算,经常参与少年案件庭审的杨静感触颇深:“我还想在做好人民陪审员的同时尽力扮演好少年犯心理疏导员的角色。有针对性地对少年犯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修补道德缺损,领悟人生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