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两级法院积极创新能动司法,通过开展“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一镇一点一法官”等模式,法院与140余个基层组织建立了共建关系,涉诉案件降幅达21.1%,未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矛盾激化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对此高度评价:“和谐共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是能动司法的具体体现”。

 

  苏州商贸发达,人口近1200万,绝大多数矛盾纠纷源于基层。20095月,苏州法院启动了“和谐共建”活动,通过构建促进和谐的平台,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群众工作等机制,着力实现涉诉矛盾纠纷少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提升、法官做群众工作能力增强和长效机制建立的效果。

 

  在开展“和谐共建”活动中,苏州法院致力打造出一个深化联系、发挥合力、整合机制、长效运作的有效平台。提升共建效能,联合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主体参与、全方位覆盖的矛盾纠纷预警信息网,分类排查一般矛盾纠纷,及时排查重大矛盾纠纷,共同参与社会管理机制创新。

 

  苏州法院大胆走出法院、走向基层、走进群众,建起了一座直通矛盾纠纷“起点”与“终点”的“连心桥”,与基层携手走出了一条联合作战、优势互补的“共赢路”。

 

  目前,共建地区诉讼案件数量明显下降,共建单位支持法院共同应对现实难题,涉诉纠纷有效化解,推动了社会管理的规范与完善,切实维护了基层稳定。

 

  人民法院所承载的法律责任、社会责任以及政治责任越来越多、越来越重,相应载体建设的重要性越发凸显。苏州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强化人民陪审员作用,健全共建活动长效机制,更好地发挥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