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论坛在江苏举办
作者:娄银生 发布时间:2010-04-09 浏览次数:1936
今天,由中国法官协会、中国女法官协会主办,江苏省法官协会、江苏省女法官协会承办的“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论坛”在江苏省南京市开幕。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国法官协会会长王胜俊发来贺信,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顾秀莲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讲话。
王胜俊在贺信中强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是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系统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切身利益,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人民法院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实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深入研究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和未成年人权利保护问题,不断发展和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这次论坛的举办,是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的有力举措,必将对研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中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高少年审判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少年审判工作的新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顾秀莲在开幕式上首先代表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向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获奖的作者表示崇高的敬意。她说,多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审判了大量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探索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少年审判之路,为建立、发展、改革与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作出了突出贡献。去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坚持、完善、改革、发展”的少年法庭工作八字方针,成立了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制定和完善了少年法庭工作规范,创办了《中国少年司法》刊物。今天,中国法官协会、中国女法官协会又在这里举办研讨会,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问题进行前瞻性探索,这些举措必将有力推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在讲话中指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是人民法院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也是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5年来,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中取得了辉煌成就,但也存在着司法机构和专业队伍有待加强、研究成果有待转化、制度体系有待形成等问题,需要我们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因此,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据介绍,经最高人民法院领导批准,中国法官协会、中国女法官协会于2009年8月决定举办这次论坛。各省级法官协会、女法官协会高度重视,迅速以各种形式组织辖区内的论文评选活动。经过全国各省级两协会的认真组织,广大法官积极参与,共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法院的法官向论坛提交了655篇论文,论文视角广阔,内容丰富。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中国女法官协会会长王秀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中国女法官协会副会长黄尔梅,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出席开幕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