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天宁区法院现有人民陪审员52名,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人民法院的审判事业中,不仅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困难,而且在审判、执行、队伍监督上发挥了大作用。五年来该院人民人民陪审员参审刑事案件1508件,普通民事案件2211件,商事案件1051件,行政案件653件。每个人民陪审员参陪率100%,陪审率91.1%,在工作中主动配合法官进行调解,对失足少年进行心理矫正,同时还当好法院公正司法的监督员,当好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的宣传员,为一方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受到了社会的好评。由于该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出色,近日被省高院评为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

 

出色调解员

 

该院注意聘请社区威望高、群众基础强,以及从政法战线退休不久,有调解经验的人员为人民陪审员,并将他们安排在民事审判条线进行陪审。这些人民人民陪审员不仅把陪审工作视为一种荣誉,更视为一种责任,注意在每一次参与的庭审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

 

该院的人民陪审员王康乐在企业担任过工会主席,在社区工作过,不仅群众工作基础强,而且很善于做群众的思想工作。今年325日,天宁区两位村民因房屋施工闹得不可开交后诉至法庭。而参与该起案件庭审的人民陪审员王康乐就是该村人。此案开庭后,他便与法官一起分别到当事人双方家中做工作。当事人双方看到法官和村里威望高的老王上门做工作时,当初的抵触情绪没有了,很热情地请他们到家中坐坐并泡茶。在当事人双方家中,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一起,为当事人归纳案件争议的焦点,从法、理、情的角度做当事人的工作,最终使当事人双方愉快地接受了调解方案。而在这个过程中,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不厌其烦地分别到当事人家中跑了三趟。调解结束后,谁也想不到的是——当事人双方共同送来一面写有“一起官司结仇深 法院调解解恩怨”的锦旗。

 

在参与审判实践中,该院的人民陪审员还与法官一起认真总结了“准、韧、仁、勤、快”的五字调解方针。准。切实找准各类案件的争议焦点,找准解决矛盾的切入点,找准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找准社会认同与法律规定的结合点。韧。将调解原则贯穿于诉讼活动的全过程,不仅坚持在立案、审理、审查、执行等各个诉讼环节开展调解工作,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中做通调解工作的机会,同时适当将调解延伸至诉讼前和诉讼后。仁。在坚持依法调解的基础上,注重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努力促使调解结果向有利于弱势群体一方倾斜,另一方面积极运用减免诉讼费、发放困难补助等方法,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勤。切实做到主动上门调解,深入企业调解,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调解,委托有说服力的亲戚朋友、律师配合调解。 快。安排调解快,规定承办人必须于立案后2日内送达应诉材料并安排一次调解;协议内容兑现快,快速促成调解并督促双方当事人按约履行。同时,对于追索医疗费、抚养费、赡养费的案件,若当事人确实履行困难,可对最急需的给付部分先行调解并实际履行。五字调解方针使许多原被告双方由当初解不开的疙瘩,在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的调解下真正定纷止争,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今年以来,该院的民事人民陪审员已参与调解各类民商事案件和纠纷335件(起)。该院民一庭庭长君俊告诉我们,在民事案件的调解上,人民陪审员发挥了大作用,与去年同期相比,调解率上升了15%,有效地维护了一方稳定,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爱心矫正员

 

1991年,天宁法院成立了全国首家综合性少年法庭。在该院获得的“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全省少年案件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里,凝聚着少年法庭人民人民陪审员的辛勤和汗水。

 

“一起涉少纠纷可能影响到青少年的一生,这就需要我们在少年审判工作中秉承教育、挽救、感化的理念,采取多元化的帮教措施,最大限度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天宁法院院长潘桂林深有感触地说。为此天宁法院各部门专门聘请心理咨询、法律、教育等多个专业的人才担任少年审判庭的人民陪审员。

 

在审理涉少纠纷过程中,人民陪审员注意与法官坚持把工作做细做实。在开庭前做到“四个见面”,即与被告人、监督人、看守所管教人员及被告人所在社区或学校干部见面,全方位、多角度了解被告人的家庭环境、成长历程、心理状态、演变轨迹等情况,为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审理中,根据庭前所掌握的被告人的身心状况、性格特点、犯罪原因、悔罪态度等情况“对症下药”,从法、理、情的不同角度,对被告人进行法制、道德、亲情等方面的教育,帮助他们明辨是非、真诚悔罪,促使他们迷途知返、重新做人。

 

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告人,尤其是外地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未到庭时,未成年人容易出现焦虑、不安和恐惧心理的现状,法院创新引入“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即由人民陪审员担当未成年人的临时维权家长,明确规定这些临时家长的权利和义务。在征得未成年人本人同意的基础上,由选定的“合适成年人”代行法定代理人的职责,从而更好地关爱、保护未成年人。

 

16岁的被告人张某某,远离父母独自在常州生活,由于缺乏管制以及交友不慎,半年时间3次参与盗窃,盗窃数额近15000元,而张某某的父亲长期瘫痪在床,母亲有轻度痴呆,两人都无法到庭参与庭审。为有效地安抚张某某的情绪以及更全面地保护其各项权益,天宁法院在开庭时,为他选择了退休不久的资深法官陶武生(现为该院人民陪审员)担任“合适成年人”。有着多年审判经验的陶武生很快找到与张某某交流的切入点,他从法理情角度与张某某促膝长谈,通过人生观、世界观的教育,引导他正确看待自己的犯罪行为,使其主动认罪,争取从轻从宽处理,并立志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针对每一起青少年犯罪案件,人民陪审员还与法官一起,成立了固定的帮教小组,制定未成年犯跟踪帮教工作规程。通过定期回访、集中学习、结对帮教、送达《法官诫勉语》、“大手拉小手”、亲身体验、乡情教育、信函联系等形式,帮助他们净化思想,勉励他们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人。近年来,该院未成年犯重新犯罪率仅为0.6%。

 

铁面监督员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该院在积极实施人才兴院战略,着力培养专家型、精英型和复合型法官时,本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的宗旨,聘请人民陪审员担任各个部门的廉政监督员,配合该院把队伍铸造成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队伍。

 

该院注意请人民陪审员对法官落实“五个严禁”内容进行全方位监督,不断强化干警的廉洁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使广大干警真正打牢公正廉洁司法的思想基础,坚定理想信念,锻炼意志品质,培养能力情操,坚决守住公正廉洁司法的道德和职业底线。该院还请人民陪审员平时认真查找法院审判工作和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执法审判和队伍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

 

今年以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向法院反馈社会各方面对法院的意见、建议19条。法院经过整理分类后,及时交给了各个部门,从而使法院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工作水平。该院领导告诉我们,近两年全省法院对基层法院的人民满意度进行了测评,天宁法院在常州法院系统连续第一。去年还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这其中人民陪审员的铁面监督功不可没。

 

该院的人民陪审员平时还注意发挥自身的优势条件,在社区、村、单位出法制宣传专栏、进行法制讲座等,引导身边的人学法、守法、懂法、用法,以自身行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