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妇女撑起一片蓝天-盐都法院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纪实
作者:刘山山 发布时间:2010-04-09 浏览次数:1301
近年来,该院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注重妇女权益的保障,通过认真贯彻《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探索保护妇女权益的有效途径,有力维护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一是重视普法宣传,提高妇女自该保护意识
该院始终高度重视妇女维权的普法宣传工作,除了以宣讲形式进行面上宣传外,充分利用审判活动的影响扩大宣传效果,每年都选择涉及妇女权益保障的典型案件,组织到社区、农村公开开庭,举行公判大会和警示教育,并且现场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疑难问题解答和司法救助。每年该院还选派刑事审判庭资深法官前往盐城市大专院校,针对女生开展法制讲座,利用生动的典型案例进一步提升女生自该保护能力。在妇女法律保护方面,把维权服务的着力点放在外来妇女、残疾妇女、文化低的妇女、特困家庭妇女、弱势妇女群体上,增强妇女的自该保护意识和自该防范能力,提高妇女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该院在盐都区五个法庭驻地设立便民诉讼服务中心,为妇女和弱势群体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为受害妇女伸张正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妇女事业发展的良好势头,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为妇女营造稳定社会环境
05年以来,该院审理离婚纠纷、婚约财产纠纷、抚养费纠纷、变更子女抚养权、继承等各类涉及妇女权益的民事案件达2393件。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案件中,该院认真贯彻“男女平等”、“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在房产分割、子女抚养、教育费支付、经济帮助、继承权划分等方面,充分考虑妇女的利益;在审理离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案件时,依法保护妇女在责任田、口粮田的划分以及批准宅基地等方面的法定权益,特别注重维护出嫁、离婚、丧偶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注重做好调解工作,在审理涉及孩子抚养权、抚养费及财产分割等与妇女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案件时,善于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工作,维护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打击违法犯罪方面,该院与公安、检察、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强奸、拐卖妇女、侮辱妇女、强迫妇女卖淫以及重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家庭暴力等侵害妇女权益的犯罪行为,05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强奸妇女案件38件,强迫妇女卖淫案件4件,强制猥亵妇女案件4件,重婚案件11件,拐卖妇女案件2件,均依法对犯罪分子予以严惩。对一些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恶性事件,坚持从重从快从严打击的方针,及时将罪犯绳之以法,有力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
在该院的人民陪审员队伍中,有十三名是女性陪审员,都是该院在全区各部门聘用的优秀女干部,在案件审理上,该院发挥女性陪审员优势,利用她们的专业特长及容易接近女性当事人的特点,参与婚姻家庭纠纷等案件审理,她们以女性的感受及细腻的母爱来说服规劝女性当事人,取得了良好的调解效果。
三是积极落实措施,服务妇女自身发展事业
该院立足本职工作,与妇联等部门加强联系,共同致力于妇女发展事业,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对在审判活动中发现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全社会对妇女权益的保障,尤其通过各类劳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及时建议,推动了企业规范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设置女工保护设施。该院内部也注重保障妇女同志的合法权益,不仅为妇女同志的工作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同时抓好妇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提供业务学习和培训机会,鼓励她们在学习上进一步深造。并积极稳步推进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的实施。一系列重要举措的落实到位,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为妇女权益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