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长满,东台镇一名普通的退休干部,原本可以在家含饴弄孙、颐养天年,却选择了一种不同寻常的生活,且乐此不疲。20031月,经东台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殷长满成为东台法院人民陪审员队伍中的一员。连任两届的他在刑事审判庭一干就是8年,已完成800多庭次的陪审合议庭任务。

 

陪审员工作,说起来简单,真正做好却不容易。曾经有陪审员因法律知识缺乏,导致“陪”而不审,徒有虚名。殷长满不愿意那样。他至今记得,自己第一次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时内心的那份喜悦与激动。他说:“做一名人民陪审员,就应该名符其实。”而他,也正是这么做的。

 

当过兵的他,骨子里有一股不服输的劲儿。他常说:“不懂法律可以学,谁也不是天生就会的。”他找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开始自学。第一次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时,他还没退休,手头工作繁杂,又上了年纪,想一下子消化这么多法律知识谈何容易,这没难倒殷长满。白天忙,那就晚上学;看不懂,咱慢慢来;坐着看书受不了,那就倚在床头看。漫漫长夜,柔和的灯光下,多少回留下他苦读的身影。

 

功夫不负有心人!刻苦的自学充实了殷长满的法律素养,陪审起来可谓得心应手,庭审时能根据事先分工进行发问,查清案件事实;合议庭评议,能主动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陈述个人观点。尤其让殷长满感到自豪的是,在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进入调解时,他常常巧用自己人民陪审员的身份,及时转换角色,帮助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由于他能从民意代表的角度出发,协调案件的意见较为中肯,当事人往往容易接受,从而达成协议。

 

曾担任街道办主任、书记的他自然而然地对该镇青少年犯罪给予了更多的关注。他是个有心人,每次庭审中发现有该镇青少年犯罪时,都留意观察并逐一进行登记。在镇关工委的支持下,他到看守所先后探访了十几名在押的东台镇籍的青少年罪犯,并进行了专场法制教育。

 

有一件事,让殷长满至今记忆犹新。东台镇某社区青年小谭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入狱。庭审中,小谭痛哭流涕,说自己对不起亲人,对不起社会,认罪伏法。小谭的表现深深触动了殷长满的心,当时,他既是人民陪审员,还是街道关工委主任。为帮助教育小谭,殷长满主动到社区与其家人联系。由于小谭之前的行为太过恶劣,伤透了家人的心,父亲不认儿,亲戚也不认亲,都不愿意去探监。为难之时,殷长满组织社区的领导,以社区关工委的名义一同去看望了小谭,并送去了300元慰问金。殷长满的关怀让小谭倍受感动,他眼含热泪地表示,一定要认真服刑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回家,重新做人。殷长满很高兴,他觉得自己为和谐社区的建设发挥了一名陪审员的特殊作用。

 

陪审工作虽不用天天上班,但每天都得有出庭的思想准备。无论刮风下雨、酷热严寒,殷长满从未因此误时误庭。工作一丝不苟,责任感强的他又担起了新任务,负责起安排刑庭所有陪审员的出庭陪审工作。对于这项工作,殷长满没有一丝怨言,严格按照每周的案件量,对每位陪审员进行随机安排,随机开庭,通知到人。

 

不仅如此,殷长满还利用人民陪审员这一特殊岗位,充分联系群众,进行广泛调研,反映特殊人群的社情民意,成为法院与社区联系不可或缺的纽带。

 

有人劝他:“年纪大了,不必太过认真。”他一脸的坚持:“身为人民陪审员,使命光荣,理当如此!”